市文明办2015年预算情况一、部门主要职责市文明办主要职责是: (一)、综合科工作职责1、负责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的日常督查指导管理及驻池单位文明创建日常督查指导工作;2、负责文明办机关创建工作;3、负责池州市文明网日常管理工作;4、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创建科工作职责1、负责全市性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案的制定和日常督查指导工作;2、负责全市性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市场、文明景点、文明公路、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网站等单项创建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3、负责“清洁示范村”、“文明生态村”、“绿色小康村”、“移风易俗示范村”农村四创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4、负责全市文明县城和重点集镇文明程度指数季度测评工作;5、负责全市性志愿服务活动方案的制定、活动组织协调、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和优秀志愿服务活动典型评选推报工作;6、负责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协调指导工作;7、负责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科工作职责1、负责全市性未成年人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2、负责全市性文明市民素质教育活动方案的制定以及《池州市民文明公约》的学习宣传和市民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工作;3、负责协调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解”和日常督查工作;4、负责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5、负责市级道德模范、文明市民、文明楼院等评选表彰工作;6、负责协调指导全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与管理工作;7、负责“365体育:好人”、“安徽好人”、“我们的节日”、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方案的制定、活动开展和优秀典型推报工作。8、负责“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开展工作;9、负责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市文明办为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编制5人,目前在职5人。退休人员1人。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深入推进“和美文化”创建,打造好人池州(一)建立覆盖城乡的宣传阵地。一是着力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组织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和基层宣讲,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广泛开展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365体育:梦”、“强军梦”和形势政策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365体育:梦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二是深入开展“我眼中的和美、我心中的和美、我身边的和美”系列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用图片、视频、故事等展现和美池州新形象。三是广泛设立“身边好人榜”,持续开展“最美池州人”等道德典型评选表彰宣传展示活动;组织开展道德典型巡讲活动;隆重表彰池州市第三届道德模范、“2014·最美池州人”及提名奖,向道德典型致敬;承办中央文明办主办的“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展示池州道德典型靓丽风采。四是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依法治国”等公益广告宣传,积极推动建设主题公园(广场)、主题社区等核心价值观主题阵地和安徽好人馆池州分馆。(二)全面推进“四大实践”。一是创建清洁家园工作载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开展小区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对小区乱搭乱建、过道堆放杂物、毁绿种菜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每年开展一次文明小区、文明社区考评认定活动;深入开展“清洁家园·清白行动”、“爱绿护绿”志愿服务活动;集中清理城市“牛皮癣”,清除卫生死角,治理工作盲点;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生态环保知识讲座,开展绿色出行、生态体验等活动。二是创建孝老爱亲工作载体,推进幸福家庭建设实践。在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道德讲堂定期举办以“孝老爱亲”为主题的“故事会”、“谈心会”等活动,组织演唱孝道歌曲;在各大中小学校开展“敬老爱亲”座谈会、主题班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开展 “敬老之星”、“好媳妇”、“小孝道之星”等孝道模范人物评选,设立社区孝星榜;组织孝道模范宣讲团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宣讲,组织开展孝道文化、社区敬老、爱老、尊老图片展,引导全社会唱孝道、颂美德、促孝行。三是创建结对关爱工作载体,推进温馨社区建设实践。组织“爱心妈妈”、大学院校学生、爱心企业家等对社区农村孤残儿童、留守儿童进行结对帮扶;建立文明单位与1名困难道德模范结对,社会志愿者、街道和社区工作者与60岁以上孤寡、独居老人一对一结对守望制度;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与特困家庭结对帮扶,组织公、检、法系统的志愿者对吸毒、劳教刑释人员进行结对帮教。四是创建公民教育工作载体,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实践。围绕“绿色出行”、“低碳生活”、“节俭养德”,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燃香、文明祭祀、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等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健全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司法公信责任制度、诚信“红黑名单”制度、诚信嘉许制度、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开展诚信教育活动。(三)着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信息化、品牌化。一是多领域、多层面开展结对关爱、结对帮扶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慈善捐助、健康服务、便民服务、“三下乡”、“四进社区”等志愿服务活动。二是组织网络志愿者积极开展网络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博客、论坛、微信、QQ等网络互动阵地,积极参与发帖、转帖、评论,传播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三是建立志愿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招募注册、嘉许回馈等志愿服务机制,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广泛开展志愿者注册招募活动,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四是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信息化、品牌化。开展志愿服务优秀品牌评选表彰活动,培育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服务品牌;建设池州志愿服务网,打造一个全市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的共享平台,完善志愿服务注册登记,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受理市民服务需求,不断推进我市志愿服务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四)大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组织开展中央八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贯彻落实十年“回头看”,召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二是深入开展“365体育:梦”主题教育,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抓手,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实践活动。三是广泛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和美文化”主题作文、主题演讲、主题卡通制作等比赛活动;建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切实做好新建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学校少年宫民俗文化汇演,推进礼仪礼规、地方文化、非遗传承等走进乡村学校少年宫;适时举办池州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工作现场会,展示工作成果,总结先进经验,提升工作水平。四是培育选树青少年道德典型,开展美德少年、孝心少年评选表彰活动;强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设,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着力塑造未成年人健康阳光心态。五是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检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联动反应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障网络,建立健全监护制度,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二、强力推进“四城联创”,不断提升城市形象一是加强统筹推进。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政委和指挥长、有关市领导任副指挥长的创建工作指挥部,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制发《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创建方案,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建立市领导领衔推进、创建单位主体责任及督查考评问责机制,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推动创建任务如期落实、全面完成。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电子屏、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宣传“四城联创”,宣传创建活动中群众关心的热点及热点问题的解决情况;在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窗口单位、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等区域,加大公益广告覆盖面,确保公益宣传比例不低于30%,主流媒体刊播量达标;在社区、小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引导广大市民支持创建、参与创建。三是深入实施“五大整治”。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标准,以及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市的要求,深入推进城市小区、农贸市场、交通秩序、公共环境、旅游环境等“五大整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重点抓好城市小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基础设施的修复完善、脏乱差问题的整治,以及卫生死角的清除和工作盲点的治理;从体制机制入手,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整治与管理,坚决取缔流动摊贩、地摊、出店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持续深化车辆、行人违法违章现象整治,在市区主干道、重要交通路口及主要集贸市场、超市、学校等重点场所开展交通违法纠察行动,广泛开展文明出行、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常态开展“文明交通岗”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做好主次干道的修复维护,加强城市中心商业区、车站码头、公园广场等人流量大和人群聚集区域的清扫保洁,强化城市“牛皮癣”、沿街拉客、流动摊贩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开展旅游环境和香烛市场集中整治,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四是建设文明创建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文明创建工作推进流程,建设文明创建管理系统,在建好市本级应用的基础上,按照全域化创建的思路,把文明创建信息化平台向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和文明单位延伸,实现全市各级各部门创建任务布置、信息联通、服务交流、测评考核一网通。五是深入开展基层创建。建立健全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文明街道(镇)创建管理办法,以及文明市场、文明公路、文明校园、文明景区和文明网络创建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将创建工作向基层延伸,不断牢固创建基础。三、拓展延伸“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四治理一提升”的要求,坚持由表及里,向拓展延伸、全域覆盖上发力,坚持建设与管护并行,进一步加强督查调度,全力推动“三线三边”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包括责任机制、经费投入机制、考核奖惩机制、保洁管控机制在内的“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保障机制,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确保资金、设施、人员到位,运行机制实用管用好用。二是大力破解难点难题。突出打好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广告标牌、非煤矿山治理攻坚战,确保全面均衡推进。重点加强321省道、318国道、206国道、齐石公路、池青九沿线,以及沿线美好乡村示范点、文明村镇的环境治理。强化督查督办、跟踪问责,强化正面宣传、反面曝光,定期通报治理情况,促进难点难题及时解决。三是逐步推进全域治理。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逐步实现“三个延伸、一个覆盖”,即由“三线三边”向集镇所在地、中心村、自然村延伸,向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延伸,向交叉区域、薄弱地段、死角盲区延伸,覆盖城乡全域。针对不同治理类别,选树可学可鉴的治理典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人文风貌和资源特色,打造一批具有地域风韵的沿线沿边景观。四是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讲科学、讲文明、讲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让文明新风吹入“三线三边”。大力推进全域创建,加大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省级文明县工作指导力度,推动石台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推动青阳县、东至县创建省级文明县;深入推进文明村镇、文明集市、文明小城镇创建活动,不断扩大整治成效,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让整治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市文明办2015年度可支配收入为124.66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124.66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48.6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76.20万元,用于文明创建工作。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29万元,占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万元,占3%,医疗卫生支出1.59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2.93万元,占3%。 相关附件: 附件1:市文明办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xls 附件2:市文明办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表.xls 附件3:市文明办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4:市文明办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5:市文明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xls
池州市文明办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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