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明办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部门主要职责市文明办主要职责是: (一)、综合科工作职责1、负责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的日常督查指导管理及驻池单位文明创建日常督查指导工作;2、负责文明办机关创建工作;3、负责池州市文明网日常管理工作;4、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创建科工作职责1、负责全市性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案的制定和日常督查指导工作;2、负责全市性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市场、文明景点、文明公路、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网站等单项创建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3、负责“清洁示范村”、“文明生态村”、“绿色小康村”、“移风易俗示范村”农村四创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4、负责全市文明县城和重点集镇文明程度指数季度测评工作;5、负责全市性志愿服务活动方案的制定、活动组织协调、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和优秀志愿服务活动典型评选推报工作;6、负责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协调指导工作;7、负责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科工作职责1、负责全市性未成年人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2、负责全市性文明市民素质教育活动方案的制定以及《池州市民文明公约》的学习宣传和市民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工作;3、负责协调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解”和日常督查工作;4、负责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网络工作;5、负责市级道德模范、最美池州人、池州好人、县区好人、街道好人、社区好人、行业好人、文明家庭、文明市民、文明楼院等评选表彰工作;6、负责协调指导全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与管理工作;7、负责“365体育:好人”、“安徽好人”、“我们的节日”、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方案的制定、活动开展和优秀典型推报工作。8、负责“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开展工作;9、负责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部门机构设置市文明办为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编制5人,目前在职5人。退休人员1人。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1.弘扬“和美文化”,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一是全面落实《创建和美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组织开展50项主题活动,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二是继续推进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主题小区、主题社区建设。三是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宣传活动。四是建立和规范礼仪制度,出台《池州市关于建立和规范礼仪制度实施意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活,成为人们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五是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常态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不断丰富传统节庆活动的思想道德内涵。六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培育和践行工作。2.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一是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实地考察操作手册、材料申报操作手册,对照标准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二是进一步强化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和融合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市民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三是建立户外公益广告联合发布工作机制,深化“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确保公益广告比例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四是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常态管理维护、施工地面破损综合修复、环境卫生综合保洁、“牛皮癣”依法清理打击、小区物业管理与服务提升、公共停车泊位有偿使用规范管理和农贸市场管理运行等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常态长效五是开展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文明街道创建活动,努力夯实文明城市创建基础。六是常态开展督查督办,定期通报;引入第三方对各地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测评,对照职责分工和“负面清单”,提出问责建议。3.强化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打造好人池州一是深入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宣传学习活动,全方位宣传展示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进一步加大“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等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二是依托市文化馆建设池州好人馆、家风家训展示馆。三是承办中央、省文明办主办的“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宣传展示池州道德典型的风采。四是深化“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持续开展“池州好人”、“最美池州人”推荐评选表彰宣传活动,编著《池州道德故事汇》,组织开展道德典型巡讲、巡展“六进”活动,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座谈会。五是持续开展帮扶礼遇道德典型活动,积极推进道德信贷工作,落实好人模范在旅游、交通、就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六是广泛开展县区好人、街道好人、社区好人,以及行业好人评选宣传表彰活动,街道、社区、小区广泛设立身边好人榜、善行义举榜。七是召开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网络,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4.常态开展志愿服务,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一是建设四级志愿服务组织网络管理系统,实现注册、认证、志愿者管理、活动信息发布、志愿服务认证等程序规范化、网络化;采取常态招募、定向招募、活动招募、项目招募等多种方式,壮大志愿者队伍;二是强化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和平台建设,全面落实《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方案》。三是依据《志愿服务条例》,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专业化支撑,探索互联网+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扶贫项目,完善志愿服务嘉许激励制度,逐步实现志愿服务常态化。四是召开志愿服务工作推进会,推进常态开展文明交通、邻里守望、清洁家园、扶贫帮困 、慈善捐助等志愿服务活动,深化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等志愿服务,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把志愿服务做到基层、做进社区、做进家庭。五是开展志愿服务优秀品牌、项目等评选表彰活动,积极推报十佳江淮志愿服务优秀典型,培育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志愿服务品牌。7.广泛开展“365体育:梦·我的梦”、“365体育:梦·劳动美”、“老少共筑365体育:梦”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和倡导公众祭扫纪念烈士活动。5.注重基层基础,深化文明单位创建。一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服务守则、行为准则、规章制度、行业规范中,全面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二是按照“五个一”和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的创建要求,持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积极推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科技创新单位,以及民办企业、民营企业创建文明单位。三是全面启用文明单位创建管理系统,强化文明单位创建在线创建,评选十佳优秀文明单位网站;组织开展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和全国文明单位年度测评工作,推出一批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文明单位标兵。四是出台文明单位定点帮扶贫困乡村工作实施方案,引导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表彰一批结对帮扶先进单位。6.大力推进多项创建,着力推进全域文明。一是统筹“美丽乡村”、“三治三增三提升”、“三线三边”、文明旅游、地域文化传承发展等工作,扎实推进文明县城、文明县创建工作,推动青阳县、东至县创建省级文明县,推动石台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二是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庭院等创建评选活动,确保“十三五”时期实现50%以上村镇达到县级及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标准,今年努力建成2个县级工作示范点。三是深入推进“文明校园”、“文明家庭”、 “文明旅游”、“文明市场”、“文明公路”、“文明网站”等多项创建,实现创建工作多层次覆盖、多触角延伸,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创建格局。四是强化督查考核,推动问题整改,推动对标创建。每月一督查,每季度一通报,引入第三方定期对“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和各县区、村镇创建工作进行测评,并依据测评结果实施奖惩。四、2016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及变动情况市文明办2016年度可支配收入为216.18万元,比上年增加91.52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216.18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67.52万元,比上年增加18.8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51.66万元,比上年增加75.46万元,用于文明创建工作。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82万元,占96%,比上年增加92.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万元,占2%,比上年增加0.5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08万元,占1%,比上年增加0.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4万元,占1%,比上年增加0.91万元。 相关附件: 附件1:市文明办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xls 附件2:市文明办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表.xls 附件3:市文明办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4:市文明办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5:市文明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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