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文明办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综合科工作职责
1.负责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的日常督查指导管理及驻池单位文明创建日常督查指导工作;
2.负责文明办机关创建工作;
3.负责池州市文明创建管理系统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创建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性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案的制定和日常督查指导工作;
2.负责全市性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市场、文明景点、文明公路、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网站等单项创建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
3.负责“清洁示范村”、“文明生态村”、“绿色小康村”、“移风易俗示范村”农村四创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全市文明县城和重点集镇文明程度指数季度测评工作;
5.负责全市性志愿服务活动方案的制定、活动组织协调、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和优秀志愿服务活动典型评选推报工作;
6.负责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协调指导工作;
7.负责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考评的组织协调工作;
8.负责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性未成年人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全市性文明市民素质教育活动方案的制定以及《池州市民文明公约》的学习宣传和市民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工作;
3.负责协调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解”和日常督查工作;
4.负责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组织道德典型学习实践等活动;
6.负责协调指导全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负责“365体育:好人”、“安徽好人”、“池州好人”“我们的节日”、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方案的制定、活动开展和优秀典型推报工作;
8.负责“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开展工作;
9.负责组织中央文明办交办的道德模范面对面活动;
10.负责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文明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仅本级决算。
纳入池州市文明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池州市文明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74.23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74.23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33万元,增长5.66%,主要原因是2015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9.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26万元,占90.49%;其他收入15.16万元,占9.51%。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75万元,占10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4.2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44.2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33万元,增长34.91%,主要原因是在一般公共服务收、支上有所增加。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4.2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9.19%。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33万元,增长34.9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较上年增加。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4.66万元,支出决算为14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44.2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2.1 “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133.12万元,比2014年增加40.49万元,增长43.71%,主要原因是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上有所增加。其中:“行政运行”决算50.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75.4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和文明创建工作任务等;“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决算2.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等;“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5.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等。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6.62万元,比2014年增加2.77万元,增长71.95%,主要原因:一是基本离退休费开支的增加;二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4.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2万元,主要用于相关费用支出。
2.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1.59万元,比2014年增加0.03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1.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2.4 “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2.93万元,比2014年增加0.05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公积金缴费基数的上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2.9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8.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池州市文明办运行经费58.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 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池州市文明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池州市文明办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只列报车辆数不无0的车型);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池州市文明办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