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对全市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
(二)组织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处理全市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四)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订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加强相互配合。
(六)组织推动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政法、综合治理工作改革,组织、推动依法治市方略的实施。
(七)承担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八)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市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部门领导干部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九)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十)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等7个科室。另外市综治办与市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市维稳办挂靠市委政法委,市防范办归口市委政法委管理,2016年新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前在职人员23人,退休人员10人。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定地用新发展理念统领政法工作,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持续推进平安池州、法治池州、过硬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工作满意度,为加快池州特色发展、错位发展、高端发展,奋力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排头兵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7.8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7.8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300.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2万元。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市委政法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7.81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增加55.74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经费增加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5万元,占81.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6万元,占11.52%;医疗卫生支出8.08万元,占2.20%;住房保障支出17.32万元,占4.71%。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5万元,比2016年增加46.28万元,增长18.24%,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项目经费增加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2.36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6.37万元,增长17.70%。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的社会保障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8.08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24万元,增长3.06%。主要是人员变动增加的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7.32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85万元,增长19.70%。主要是工资调整相应增加的住房保障支出。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市委政法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3.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市委政法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与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相比无变化。
八、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九、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委政法委收入预算367.8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十、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委政法委支出预算36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61万元,占77.11%;项目支出84.20万元,占22.89%。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委政法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4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委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6年国有资产实际使用情况:至2016年12月31日,无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设备和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7年国有资产购置及使用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未安排购置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设备预算,未安排购置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预算。
十二、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