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对全市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
(二)组织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处理全市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四)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订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加强相互配合。
(六)组织推动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政法、综合治理工作改革,组织、推动依法治市方略的实施。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管理市直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协助查处涉及政法部门领导干部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八)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九)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与预算比较,没有增减。
纳入池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池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
2
|
……
|
三、池州市委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450.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50.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4.4万元,增长 13.7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机关单位养老金改革增加了支出。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4.17万元,占92.68%;其他收入30.35万元,占7.32%。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0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79万元,占91.54%;项目支出34万元,占8.46%。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7.8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97.8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9.82万元,增长29.16%,主要原因是机关单位养老金改革增加了支出。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4.0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07%。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6.04万元,增长27.9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增加了支出。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6.61万元,支出决算为39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机关单位养老金改革增加了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占91.37%;项目支出34万元,占8.63%。具体情况如下:
2.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5年度决算307.43万元,比2014年增加48.78万元,增长18.8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机关单位养老金改革增加了支出。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决算17.34万元;“行政运行”决算290.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2 “公共安全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资金支出。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5年度决算34.92万元,比2014年增加12.17万元,增长53.4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34.9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2.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6.21万元,比2014年相比无变化。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6.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2.5 “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11.47万元,比2014年增加0.03万元,增长0.26%,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额增长引起住房公积金等同步增长。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1.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0.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6.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3.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池州市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89.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池州市委政法委无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池州市委政法委机关共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无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