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实施意见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二)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市各级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建议。
(三)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审核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和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审核九华山风景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市级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委部门与市政府部门以及市与县(区)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县(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审核全市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的设置;联系中央和省直驻池机构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五)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审核全市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和冠以池州市名称的事业单位的设置;指导协调县(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六)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前置审核工作;承担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市级派出机构和市直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调整的具体工作。
(七)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开展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承担市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政府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机构编制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九)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负责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负责市本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职责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十)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情况综合、信息交流、干部培训和统计业务等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池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本级机关,无事业单位,与预算单位数保持一致。
三、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7.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71万元,占97.18%;其他收入5万元,占2.82%。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63万元,占76.83%;项目支出37.89万元,占23.17%。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4年度决算154.7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86.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机关运转的基本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会、支部、职工教育等各项支出。
2.“医疗卫生”2014年度决算3.0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3.08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5.6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5.68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附件:1.池州市编办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池州市编办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表
3.池州市编办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表
4.池州市编办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池州市编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