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决算
2018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池州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池州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池州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1、贯彻落实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市老干部工作的有关细则,并组织实施。
2、督促检查全市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参与离休干部生活费和医药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及时提出老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帮助解决老干部“两项待遇”落实中出现的实际困难。
3、指导和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老干部积极参与全市两个文明建设,为池州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继续发挥作用。
4、积极开展老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新途径、新办法。
5、组织老干部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6、指导各地加强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室)、老干部病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老干部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7、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
8、负责老干部的易地安置工作;负责外地来池老干部的接待工作;负责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离休干部荣誉证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县处级以上老干部逝世后的登报审批、老干部遗属照顾的宏观指导工作;负责老干部统计和走访、慰问等工作。
9、承办市委、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一致。
纳入池州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池州市委老干部局本级 |
2 | 池州市干休所 |
第二部分 池州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池州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616.1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616.1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5.35万元,增长25.5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人员经费收支;二是增加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专项经费收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568.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1.02万元,占95.14%;其他收入27.65万元,占4.8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58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21万元,占72.77%;项目支出157.95万元,占27.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41.9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41.9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2.17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增加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专项经费收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1.0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86.7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2.33万元,增长39.1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人员经费收入;二是增加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专项经费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4.6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6.7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5.93万元,增长37.5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增加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专项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4.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6.33万元,占83.49%;教育支出18.8万元,占3.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7万元,占9.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7万元,占0.93%;住房保障支出10.69万元,占2%;其他支出3.75万元,占0.7%。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0.77万元,支出决算为53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76.67万元,占70.46%;项目支出157.95万元,占29.5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27万元,支出决算为44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87万元,支出决算为18.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小于预算数。
3.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0.64万元,支出决算为5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小于预算数。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4.97万元,支出决算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0.73万元,支出决算1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实际支出产生。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年中预算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2.3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2.07万元:基本工资47.93万元、津贴补贴33.03万元、奖金132.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30万元:离休费8.17万元、退休费33.13万元、生活补助0.66万元、医疗费4.08万元、奖励金7.34万元、住房公积金15.4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2万元。公用经费6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48万元、印刷费3.96万元、水费0.36万元、电费3.08万元、邮电费4.38万元、物业管理费0.22万元、差旅费3.44万元、维修(护)费0.16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1.56万元、劳务费0.13万元、工会经费0.72万元、福利费3.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2.02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池州市委老干部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3万元,比2016年增加7.71万元,增长13.62%,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池州市老干部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池州市委老干部局无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因此涉及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因此无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