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合计
135.26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37.6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7.5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5.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7.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37.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7.58万元,201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办案、政策调研等公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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