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81.9
69.43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29.90
23.1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2
46.2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1.9万元,支出决算为6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部门仅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无下属机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18万元,占33.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6.25万元,占6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2017年度、2018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故2018年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23.18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5.54万元,下降19.3%。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标准。2017年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内公务接待共318批次,252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6.25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1.31万元,下降47.2%。下降的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二是2017年我院采购了两辆执法用车共35.96万元,2018年没有新的车辆采购;车辆运行维护51.6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审判执行业务、监督指导、政策调研等。2017年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联系方式: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足球比分网电子邮箱:209907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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