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检察院2014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533,990.70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260,604.3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73,386.4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池州市检察院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533990.70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减少153009.3元,下降22.27%。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0604.3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3386.4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4年预算相比减少40000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严革执行因公出国(境)相关制度、从严控制出国人数和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60604.30元。与2014年相比减少39395.7元,下降13.13%。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标准。2014年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国内接待共97批次,2757余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30条具体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3386.40元,与2014年预算相比减少73613.6,下降21.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从严控制公车出行次数和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3386.40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办案业务和日常公务等日常公务。2014年,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预算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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