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60
22.32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6
7.0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4
15.31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2万元,完成预算的3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纳入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只有1个,为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1万元,占31.4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31万元,占68.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2018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故2018年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7.01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8.49万元,下降54.77%,下降的原因是接待人数减少且接待标准降低。2018年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1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86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省院来人、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下级院汇报案件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31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96万元,下降5.9%,下降的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运行经费减少。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公诉、民行、侦监等业务处室办案活动以及日常公务等。2018年,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联系方式:池州市人民检察院足球比分网电子邮箱:czjccw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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