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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0773/201909-00001 组配分类: 财政决算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民政府驻安庆办事处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标题: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9-26 发布日期: 2019-09-26
废止日期: 2024-09-26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9-09-26 17:36 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驻安庆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目  录

 

第一部分 池州市人民政府驻安庆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人民政府驻安庆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人民政府驻安庆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池州市人民政府驻安庆办事处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池州市人民政府驻安庆办事处概况

     一、池州市人民政府驻安庆办事处主要职能

       1、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建立与安庆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外地外企驻宜机构的联系,收集信息,内引外联,牵线搭桥,为池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2、为池州市因公来宜人员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3、负责池州市直在宜离退休老同志组织生活的集中管理和文化、娱乐、学习生活的组织与安排

     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池州市人民政府驻安庆办事处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人民政府驻安庆办事处 2018年度部门决算本级决算,与预算相同。

纳入池州市人民政府驻安庆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池州市人民政府驻安庆办事处本级

 

 

 

 

第二部分 池州市人民政府驻安庆办事处2018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  2、收入决算表

    附件  3、支出决算表

    附件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人民政府驻安庆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54.06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54.06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60.59万元,下降19.26%,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改为养老中心发放;二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所有支出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21.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13万元,占94.49%;其他收入12.20万元,占5.5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3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75万元,占67.13%;项目支出78.70万元,占32.8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9.13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09.13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9.19万元,下降19.04%,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改为养老中心发放;二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所有支出厉行节约。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1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4.4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19万元,下降19.04%。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改为养老中心发放;二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所有支出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1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4.4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9.19万元,下降19.04%。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改为养老中心发放;二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所有支出厉行节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9.68万元,占90.7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1万元,占4.31%;住房保障(类)支出7.51万元,占3.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93万元,占1.4%。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4.22万元,支出决算为20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追加指标;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三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0.43万元,占62.37%;项目支出78.70万元,占37.63%。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4.77万元,支出决算为18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二是一次性奖励补助。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01万元,支出决算为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51万元,支出决算为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93万元,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7.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池州市人民政府驻安庆办事处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池州市人民政府驻安庆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5万元,比2017年减少1.46万元,下降17.1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池州市人民政府驻安庆办事处分散采购支出总额18.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池州市人民政府驻安庆办事处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池州市人民政府驻安庆办事处没有绩效目标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设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