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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6768219/201909-00001 组配分类: 财政决算
发布机构: 市足球比分网办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标题: 池州市工商联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9-27 发布日期: 2019-09-27
废止日期: 2024-09-27
池州市工商联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9-09-27 18:09 来源:市工商联 浏览次数: 字体:[ ]

 

 

 

池州市工商联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99

 

 

 

 

目录

 

第一部分池州市工商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池州市工商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池州市工商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池州市工商联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池州市工商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池编〔201799号文件批复,市工商联主要工作职责为: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做合格的365体育: 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开展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党的领导下坚定走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增强对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及其他社会慈善事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深入开展优秀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光彩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协助党和政府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参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贯彻执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政治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善。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帮助其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组织推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担任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特约人员、参与行风评议和开展政企对话,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地方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参加有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建立维护非公有制企业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协助做好非公有制企业调解仲裁民商事纠纷、出具产品产地证明书、出国(境)商务活动政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职称评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申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安排工作的相关服务工作。组织企业举办或参与商品展销、科技交流、经贸洽谈、考察交流等活动。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境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协助加强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参与协调劳资关系三方会议,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有关企业代表,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和调处劳动争议。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正确协调处理投资者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发挥就业主渠道作用,并依法保障员工各类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并开展活动。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组建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为主的商(协)会,做好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为主的商(协)会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对所属商(协)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协)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异地商会的管理和联谊交流、经贸合作等组织服务工作。引导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家在推进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积极参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实施。协助开展“商会合作共建皖江”、市政府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活动。参与市政府组织开展的招商引资、经贸考察、组团出访、外事接待等活动。承办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池州市工商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属机关本级决算,纳入部门预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池州市工商联

行政

 

 

 

 

 

 

 

 

 

 

 

 

 

 

 

 

第二部分池州市工商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池州市工商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87.10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87.10万元(含年末结转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8.08万元,下降20.44%主要原因是2018年按照市政府目标考核结果发放2017 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2017年发放2015、2016两个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82.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88万元,占98.85%,其他收入2.10万元,占1.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8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53万元,占81.81%;项目支出33.48万元,占18.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0.8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80.8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7.58万元,降低26.30%主要原因是2018年按照市政府目标考核结果发放2017 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2017年发放2015、2016两个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8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8.8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60万元,降低20.48%主要原因是2018年按照市政府目标考核结果发放2017 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2017年发放2015、2016两个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8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3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4.45万元,降低24.57%主要原因是2018年按照市政府目标考核结果发放2017 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2017年发放2015、2016两个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89万元,占69.05%;教育(类)支出32.55万元,占17.9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0万元,占6.47%;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类)支出3.39万元,占1.87%;住房保障(类)支出8.35万元,占4.62%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73万元,支出决算为18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一次性工作奖励资金以及招商小分队工作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47.40万元,占81.49%;项目支出33.48万元,占18.51%。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4.57万元,支出决算为11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加强管理,厉行节约,支出相应减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追加招商小分队工作经费。

    3.教育(类)其他教育(款)其他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招商引资奖励以及2017年一次性工作奖励。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42万元,支出决算为1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开展职业年金清算工作。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39万元,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35万元,支出决算为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池州市工商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池州市工商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3万元,比2017年减少0.72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池州市工商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池州市工商联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只列报车辆数不为0的车型);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池州市工商联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因此涉及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因此无评价结果。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