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2016年财政预算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和团中央、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工作为主体的各项任务。组织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创新创业创优,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池州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服务。
(二)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加强团属阵地建设。
(三)贯彻实施《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参与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指导社区团的各项工作。
(四)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五)培养选树青少年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六)发挥青联作用。改革完善青年社团组织机制。切实履行全团带队职责。
(七)建立完善基层团的工作评价机制。加强团干部的协管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共青团池州市委为全额财政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全委编制9人,目前在职7人,其中占编聘用人员1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十三次全会和共青团安徽省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以保持和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坚决克服“四化”问题,切实按照“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全力打造“青年想得起、党政信得过、群众找得到、队伍靠得住”的共青团。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团市委2016年度可支配收入160.82万元,支出预算160.82万元,收支平衡。基本支出114.1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46.70万元,用于完成全市共青团重点工作任务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151.53万元,占9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6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6.03万元,占3.7%。
附: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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