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决算
2018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池州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池州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国家红十字会和省红十字会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我市红十字会工作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365体育:红十字会章程》,依法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工作。
(三)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协助政府实施赈灾救援。
(四)开展人道主义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工作,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灾、防病知识。
(五)按省红十字会布署依法开展与国外红十字会组织、红新月会及港、澳、台红十字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六)组织管理全市红十字会志愿者队伍,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七)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八)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九)完成市政府和省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市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相符合。
纳入池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池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池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03.7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03.7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96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志愿服务项目的开展需要相应的资金支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相关的遗体器官捐献活动的宣传。二是应急救护培训项目的普及性增加了相关的师资培训从而更好的为学生以及社会大众进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三是多次开展了爱心关怀慰问活动购买一些食品生活用品送到贫困百姓的家庭。为扶贫户定期上门解决生活困难给予经济支持。四是2017年根据相关规定补发15-16年一次性补助。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99.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41万元,占96.18%;其他收入3.79万元,占3.8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9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5万元,占75.79%;项目支出23.72万元,占24.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5.4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95.4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58万元,增长7.94%,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志愿服务项目的开展需要相应的资金支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相关的遗体器官捐献活动的宣传。二是应急救护培训项目的普及性增加了相关的师资培训从而更好的为学生以及社会大众进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三是多次开展了爱心关怀慰问活动购买一些食品生活用品送到贫困百姓的家庭。为扶贫户定期上门解决生活困难给予经济支持。四是2017年根据相关规定补发15-16年一次性补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6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86.5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16万元,增长9.87%。主要原因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6.5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7万元,增长9.16%。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志愿服务项目的开展需要相应的资金支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相关的遗体器官捐献活动的宣传。二是应急救护培训项目的普及性增加了相关的师资培训从而更好的为学生以及社会大众进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三是多次开展了爱心关怀慰问活动购买一些食品生活用品送到贫困百姓的家庭。为扶贫户定期上门解决生活困难给予经济支持。四是2017年根据相关规定补发15-16年一次性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7万元,占9.9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69万元,占86.74%;住房保障(类)支出1.61万元,占1.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74万元占0.89%;其他支出0.40万元占0.48%。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44万元,支出决算为8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中质保金需在第二年支付。其中:基本支出54.33万元,占65.77%;项目支出28.28万元,占34.23%。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统计口径调整部分经济科目列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29万元,决算数为7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下半年单位人员的变动,所以造成决算数的增加。
3.一般管理行政事务年初预算数68.29万元,决算数5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调整部分经济科目列入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中。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74万元,决算数为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1万元,决算数为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0.4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下半年单位人员的变动,所以造成决算数字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8.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2.8万元,本年支出12.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中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池州市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62万元,比2016年增加14.29万元,增长17.30%,主要原因是项目的开展产生的差旅费和劳务费还有其他交通费用的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无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池州市红十字会无车辆 ;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池州市红十字会组织对2017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10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该项目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中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