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_足球比分网¥投注直播官网

索引号: 11341800003280570F/202002-00001 组配分类: 财政预算
发布机构: 市检察院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标题: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0
废止日期: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20-02-10 10:24 来源:市检察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部门预算

20202月1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1.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池州市县区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机关,对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池州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

(一) 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二) 领导全市县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全市检察工作计划,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

(三) 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检察、刑事申诉复查和举报工作。

(四)对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五)对重、特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和提起公诉工作。

(六)领导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市检察院承办的公益诉讼工作,指导县区院的公益诉讼开展工作。

(七)领导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八)对全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或提请抗诉。

(九) 对全市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在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对检察工作中执行法律、政策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条例、细则和规定。

(十二)协助地方党委抓好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领导全市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市编办管理全市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十三) 协同县区党委管理和考核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或不批准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市人民检察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四)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五)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承办有关案件的勘验取证、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

(十六)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计划、装备、财务等工作。

(十七)负责其它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无下属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由机关本级预算组成,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至关重要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强化检察担当,践行为民司法,建强过硬队伍,全面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格局,努力为加快“三优”池州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高点站位,自觉服务大局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目标,做到力度不减、举措更实,促进形成长效常治。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立足办案提出精准治理建议,持续完善“温暖控申”化解矛盾纠纷各项机制,确保社会稳定、群众安居。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协作机制,加强金融领域犯罪管控,实化“四位一体”生态检察,完善参与脱贫攻坚检察举措,共同打赢三大攻坚战。坚决惩治食品药品、环境资源、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犯罪,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守护民生法治底线。参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法治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实化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建设,一体推进司法办案、权益维护、犯罪预防工作,推动法治宣讲逐步实现全市中小学全覆盖。

二是紧抓主业,完善监督格局。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强化引导侦查、诉讼监督能力,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积极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主导作用,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保障监管场所安全和刑罚执行有力;加强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持续做强民事检察,提高监督准度和深度,加强类案监督,推动基层检察院民事监督工作转型发展。稳步做实行政检察,促进行政诉讼公平、行政执法公正,把化解行政争议作为新着力点。继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法定领域履职与注重探索拓展相结合,力求更好保护社会公益。采取公开宣告、公开送达等手段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三是固本强基,激发内生动力进一步落实检察改革及其配套制度,促进检察官履职尽责办好案;推动市县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正面效应更好释放,做到上下内外衔接有序。优化检务管理,健全和落实办案质量指标评价管理体系,发挥科学评价机制作用。推动检察新闻宣传、检察文化与检察工作同步,促进社会良好法治氛围更加浓厚。拓宽检务公开渠道,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便民利民品牌建设,助力提高检察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加快智慧检务发展步伐,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技术及其成果有效服务检察工作。

四是锻造队伍,夯实组织保障。立足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目标,巩固和运用主题教育成果,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和激励干警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弘扬办实事、求极致的业务精神,落细干警能力培养、岗位练兵相关机制。构建更加良性的配合制约机制,协同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深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使干警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强化对县区检察院领导、指导责任,进一步推动基层检察院政治和业务建设。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把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检察工作实绩。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70.7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70.76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70.76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1042.50万元,占82.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19万元,占8.59%;卫生健康支出30.95万元,占2.44%;住房保障支出88.12万元,占6.93%。

二、 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70.76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减少134.96万元,减少9.60%,减少原因主要是转隶人员工资转走。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042.50万元,占82.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19万元,占8.59%;卫生健康支出30.95万元,占2.44%;住房保障支出88.12万元,占6.9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 2020年预算1042.5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13.98万元,减少9.86%,减少原因主要是转隶人员工资转走。其中:“行政运行”预算842.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其他检察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等特定的工作任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0年预算109.1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7.68万元,减少6.57%,减少原因是转隶人员工资转走,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也相应减少。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失业保险的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预算30.9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38万元,减少14.81%,减少原因是转隶人员工资转走,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也相应减少。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30.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 2020年预算88.1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7.92万元,减少8.25%,减少原因是转隶人员工资转走,住房公积金支出也相应减少。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88.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0.7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02.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28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25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和住房公积金。

四、 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 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池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支总预算1270.76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六、 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入预算1270.7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0.76万元,占100%,比2019年预算减少134.96万元,减少9.60%,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转隶人员工资转走。

七、 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支出预算1270.7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34.96万元,减少9.60%,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转隶人员工资转走。其中,基本支出1070.76万元,占84.26%,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00万元,占15.74%,主要用于办案等特定的工作任务支出。

八、 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没有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故没有安排绩效评价。

十、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8.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

(二) 政府采购情况。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有公务用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0个,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个。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1.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