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池州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
2020年2月1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主要职责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 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含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1. 2020年池州市纪委监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 2020年池州市纪委监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 2020年池州市纪委监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2020年池州市纪委监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 2020年池州市纪委监委收支预算总表
6. 2020年池州市纪委监委收入预算总表
7. 2020年池州市纪委监委支出预算总表
8. 2020年池州市纪委监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 2020年池州市纪委监委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20年池州市纪委监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365体育:共产党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市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市委领导下,配合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监督推动中央、省委巡视及市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四)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及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法规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研研究;起草、修改全市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市属企业、市属高校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市纪委监委机关本级,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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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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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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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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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纪委监委机关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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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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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一,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第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完善监督体系。全面完成市县两级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任务,研究制定派驻机构考核办法。认真落实全省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
第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强化日常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
第五,坚持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并举,深入推进政治巡察。高质量推进四届市委第十四、第十五轮巡察。继续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村巡察“回头看”。
第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深化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分层分类精准开展警示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第七,协助党委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第八,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抓好模范机关建设。全面提升能力素质,继续开展专题培训和互动研讨,多途径加强岗位练兵和实战训练。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度。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711.77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1.77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11.77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0.69万元,占85.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08万元,占6.6%;卫生健康支出35.11万元,占2.05%;住房保障支出102.89万元,占6.01%。
二、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1.77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增加324.39万元,增长23.38%,主要原因: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执纪审查人员和工作人员增加;二是增加了市纪委监委部分专项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1460.69万元,占85.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08万元,占6.6%;卫生健康支出35.11万元,占2.05%;住房保障支出102.89万元,占6.0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20年预算1460.6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39.12万元,增长19.57%,增长原因主要是2020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328.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职能工作任务而发生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132.63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执纪审查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20年预算113.0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5.69万元,增长46.12%,增长原因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机关人员增加。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0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 2020年预算35.1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1.12万元,增长46.35%,增长原因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机关人员增加。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35.11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机关医疗保障方面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预算102.8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8.46万元,增长59.69%。增长原因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机关人员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102.8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人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1.7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2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它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246.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34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奖励金等。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市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市纪委监委2020年收支总预算1711.77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0年收入预算171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1.77万元,占100%。比2019年预算增加324.39万元,增长23.38%,增长主要原因: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执纪审查人员和工作人员增加;二是增加了市纪委监委部分专项工作经费。
七、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0年支出预算1711.7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24.39万元,增长23.38%,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执纪审查人员和工作人员增加;二是增加了市纪委监委部分专项工作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071.77万元,占62.61%,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支出;项目支出640万元,占37.39%,主要用于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市委巡察、监督检查等工作支出。
八、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0年没有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故没有安排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纪委监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6.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纪委监委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市纪委监委有执法执勤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0个,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个。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 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2020年池州市纪委监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20年池州市纪委监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20年池州市纪委监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20年池州市纪委监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2020年池州市纪委监委收支预算总表
6.2020年市纪委监委收入预算总表
7.2020年池州市纪委监委支出预算总表
8.2020年池州市纪委监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2020年池州市纪委监委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20年池州市纪委监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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