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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396204260K/202002-00001 组配分类: 财政预算
发布机构: 市文明办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标题: 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0
废止日期:
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10 11:29 来源:市文明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池州市文明办

2020年部门预算

 

2020年2月1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主要职责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 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7.关于2020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1.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 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 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文明办主要职责是: 

(一)行业指导科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督导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联系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机关党建创建、机关文秘、会务等工作;

3.负责池州市文明创建管理系统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创建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性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案的制定和日常督查指导工作;

2.负责全市性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市场、文明景点、文明公路、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网站等单项创建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

3.负责“清洁示范村”“文明生态村”“绿色小康村”“移风易俗示范村”农村四创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全市文明县城和重点集镇文明程度指数季度测评工作;

5.负责全市性志愿服务活动方案的制定、活动组织协调、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和优秀志愿服务活动典型评选推报工作;

6.负责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协调指导工作;

7.协调推进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负责城市创建日常督查、通报及交办;

8.负责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道德建设科工作职责

1.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民道德建设,组织开展道德典型评选、学习和宣传工作。

2.负责全市性文明市民素质教育活动方案的制定以及《池州市民文明公约》的学习宣传和市民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工作;

3.负责协调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解”和日常督查工作;

4.负责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组织道德典型学习实践等活动;

6.负责协调指导全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负责“365体育:好人”、“安徽好人”、“池州好人”“我们的节日”、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方案的制定、活动开展和优秀典型推报工作;

8.负责“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开展工作;

9.负责组织中央文明办交办的道德模范面对面活动;

10.牵头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工作。

11.牵头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12.负责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文明办有下属预算单位0个(市文明办无下属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由本级预算组成,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市文明办本级

行政单位

2

3

市文明办为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编制8人,目前在职9人。退休人员1人。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推进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和365体育:梦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站”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加强党史、新365体育:史、改革开放史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体现到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全过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工作全面落实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重要传统节日期间,挖掘节日文化内涵,设计开展节日民俗文化活动,结合“3.15”“五一”“十一”等节庆日、纪念日主题,广泛开展爱国、敬业、诚信等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弘扬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不断提升广大干群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

2.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印发《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建立重点工作月提醒制度和网上申报材料月收集制度,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夯实街道和社区小区创建,加强基础设施破损修复和建筑工地管理,强化商业街区和集贸市场整治管理,加大交通秩序管理,常态整治违规养犬问题,扎实推进城市出入口环境整治,加快公交站点建设,努力提升农村镇街和道路沿线创建水平;继续强化媒体宣传、社会动员和公益广告宣传,不断提升市民支持率、参与率;积极推进《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组织开展市民“十大不文明行为”评议活动和“除陋习树新风 争做文明市民”承诺签名、网络倡议、征文、演讲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市场监管、旅游等重点领域开展正面典型宣传和不文明行为曝光活动,在媒体开设专题、专栏,运用动漫、图解、自制文创作品等多形式、多载体宣传,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培育城市文明新风尚继续压实各级党政一把手创建工作责任,完善创建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动创建机制,压实市直及驻池单位包保路段、联系社区责任,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考核奖惩,强力推动创建工作提档升级,力争跻身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3.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落实市领导挂点调研指导制度,完善日常调研、问题梳理、督促指导等工作机制;落实“四化”标准,加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建设池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继续推进县区中心、所、站建设三级全覆盖;评选新时代文明实践优秀所站,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创建,推动文明实践向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党校、文化场馆拓展,向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延伸;认真贯彻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探索建立文明实践项目库和点单派单模式,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和活动常态化,广泛开展理论实践、政策宣讲、主流价值践行、“三下乡”“戏曲进乡村”和科技、教育、体育、文化等群众性主题实践活动,培育一批有主题、有特色、有内容的工作品牌和活动项目,评选一批优秀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活动项目和优秀志愿者;召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现场会,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由试点转为逐步推开,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4.深化文明县(区)城和文明村镇创建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健全完善农村“一约四会”,持续推进“四倡四反”,广泛开展优秀村规民约、优秀移风易俗活动评选和展示活动,深入开展节俭养德和旧俗陋习专项整治等活动,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自治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坚决遏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培育乡风文明;进一步巩固省级文明县(县城)创建成果,继续实施文明创建县区季度互查、暗访通报,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有机结合,形成全员创建、全域创建的良好态势,推动各县区向更高创建目标迈进;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市级文明村镇、县级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优化城乡环境秩序,加强督查指导,确保50%以上村镇达到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标准。

5.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完善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系统,健全激励引导机制,完善考评复查制度,严格执行“负面清单”“荣誉加分”制度;修订完善文明行业创建标准,推动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窗口行业的文明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文明行业(窗口)创建活动,拓宽行风监督渠道,深入开展群众评议行风活动,推动行业风气持续向上向好;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推荐申报工作,做好第九届市级文明单位评选工作,选树一批创建标兵和文明单位创建品牌;深化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上网行动,开展争创文明科室、文明窗口、文明站所等创建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养成文明习惯;深化文明单位与社区、村镇结对共建活动,持续推进文明单位包保路段工作,推出一批结对共建示范单位、社区、村镇和道路。


6.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深入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做好全国文明家庭推荐上报工作,推动城乡基层广泛开展“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选树一批先进典型,策划展播各类典型家庭先进事迹,制作刊播家风家教公益广告;组织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扬家风”家庭文明风尚培育系列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廉洁家庭建设,征集、评选、展示家训格言和家风小故事,举办好家风好家训巡展巡讲,形成具有特色的家风家训文化;建立健全文明家庭长效管理办法,推动帮扶礼遇、学习宣传、日常管理规范化,促进文明家庭创建经常化;发挥重点人群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党员和领导干部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自觉对照廉洁自律准则,带头做家庭美德的践行者;发挥行业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引导公众人物带头遵守公序良俗,履行家庭责任。
  7.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评估机制和问题反应处理机制;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评选表彰活动,推选全国文明校园,加强市级以上文明校园动态管理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继续组织开展“新时代池州好少年”“孝心少年”等评选表彰宣传活动,选树宣传一批优秀青少年典型;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成人礼、入团入队仪式”等活动,传承传统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加强市、县(区)、学校、社区四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建设,健全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常态开展个询、团辅、培训等活动,提升服务水平;建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提升办学水平,为农村未成年人拓展课外活动阵地;深化中小学校德育课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提升学校创建水平。


8.评选表彰宣传先进典型持续深化“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做好“365体育:好人”“安徽好人”推荐宣传,继续推进“池州好人”“最美池州人”推评宣传活动,举办季度池州好人新闻发布会、年度“最美池州人”颁奖典礼,运用媒体宣传、“故事汇”巡演、基层巡讲、公益广告、文艺作品、专题展览等方式,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最美系列”推评宣传活动,从各行各业选树一批“最美人物”;继续深化“道德故事会”微广播剧活动,推进“好人成名人”;充分发挥“池州好人馆”作用在街道、社区、小区广泛设立身边好人榜、善行义举榜,组织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参观学习;开展道德典型帮扶礼遇活动,积极推进道德信贷,落实道德典型在旅游、交通、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9.深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召开全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推进会,健全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兑换服务、褒奖激励等工作机制,筹备成立志愿服务促进中心,充分发挥志愿服务联合会作用,推进全市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扩大志愿服务站点的覆盖面,以城乡社区、公共场所、窗口单位为重点,推进社区志愿服务中心和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加快革命展览馆、纪念馆等红色文化场所志愿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志愿服务进医院、进车站、进商场、进景区;开展志愿服务短视频征集和优秀事迹汇编,运用传统媒介和互联网新媒体加大对志愿服务的宣传力度,讲好志愿故事,引导人们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围绕服务百姓生活,实施“新时代宣讲师”计划,推出“美丽池州”“智惠行动”“救在身边”志愿服务项目,广泛开展扶贫助困、清洁家园、“池州plogging净城慢跑”等各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志愿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月评志愿服务优秀典型、“四个十佳”四个100”评选推荐活动,培树一批示范性强的志愿服务组织和项目。
  10.深入推进诚信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进一步健全信用信息管理制度,规范失信行为的信息记录和共享公开制度,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建好用好“信用池州”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构建跨部门、跨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针对19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开展专项治理成效第三方评估,加强失信问题长效治理机制建设,定期公布诚信“红黑榜”;大力弘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广泛宣传普及与市场经济和现代治理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积极培育诚信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重要节点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制作刊播一批以诚信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加强舆论监督力度;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创建活动,把诚信要求融入各类社会规范,推动诚信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文明办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73.6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3.66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3.66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1万元,占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9万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12.24万元,占3.3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4.12万元,占92.09%。


二、 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文明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3.66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增加,86.65万元,增长30.19%,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的增加、增加了四名在职人员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1万元,占,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9万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12.24万元,占3.3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4.12万元,占92.0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0年预算13.2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06万元,增长115%,增长原因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新增四名在职人员。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0年预算4.0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19万元,增长115%,增长原因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新增四名在职人员。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4.0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预算12.2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11万元,增长138%,增加原因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新增四名在职人员。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12.2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0年预算344.1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0.29万元,增加25.67%,增加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文明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3.6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01.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29万元、津贴补贴24.51万元、奖金3.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3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76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工会经费0.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1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0.07万元、住房公积金12.24万元。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市文明办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五、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市文明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市文明办2020年收支总预算373.66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文明办2020年收入预算373.66万元,其中:一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3.66万元,占100%,比2019年预算增加86.65万元,增长30.19%,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的增加、增加了四名在职人员等。

七、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文明办2020年支出预算373.6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6.65万元,增长30.19%,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的增加、增加了四名在职人员等。其中,基本支出143.66万元,占38.4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完成日常主要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30万元,占61.55%,主要用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及完成特定行政专项任务和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市文明办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市文明办2020年按照规定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文明办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4.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文明办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市文明办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0个,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个。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个。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市文明办2020年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