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直机关工委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2020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池州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直机关工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直机关工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池州市直机关工委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池州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部门职能
市直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领导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工作,负责制订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市委对市直单位党的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督促检查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2)领导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市直县级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单位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市直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培训。
(3)指导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市直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负责对市直县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进行检查、监督。
(4)指导市直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5)指导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6)负责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的成立或撤销及其书记、副书记的考察、任免工作,干部按管理权限报批。
(7)领导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8)领导市直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9)承担市直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2017年增设)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直机关工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为机关本级决算,与预算一致。
纳入池州市直机关工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 池州市直机关工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池州市直机关工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池州市直机关工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309.22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09.22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47万元,增长7.84%,主要原因机关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309.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90万元,占99.57%;上级补助收入0,占比0%;事业收入0,占比0%;经营收入0,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占比0%;其他收入1.31万元,占0.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30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22万元,占87.06%;项目支出40万元,占12.94%;上缴上级支出0,占比0%;经营支出0,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7.90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07.90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45万元,增长7.86%。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7.9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5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96万元,增长10.38%。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9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5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45万元,增长7.86%。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9.41万元,占84.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0万元,占7.27%;卫生健康(类)支出6.91万元,占2.24%;住房保障(类)支出18.12万元,占5.89%;其他支出1.07万元,占0.3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1.95万元,支出决算为30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67.90万元,占87.01%;项目支出40万元,占12.99%。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数为0.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招商任务完成工作奖励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4.51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在职和退休人员一次性工作奖励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7.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119.83%,主要原因是根据市管局统一调配,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地点迁址,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配置了机要及档案库房建设。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4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单位根据养老保险制度缴纳的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92万元,支出决算为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障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18.12万元,支出决算为1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1.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年中财政追加根据相关政策应补发过渡期退休人员原提高退休比例补贴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7.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0.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7.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池州市直机关工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池州市直机关工委机关运行经费37.45万元,比2018年增加5.53万元,增长17.32%,主要原因是根据市管局统一调配,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地点迁址,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配置机要及档案库房建设。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池州市直机关工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万元,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购置。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池州市直机关工委因公车改革未保留车辆,车辆为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池州市直机关工委2019年度无达到绩效管理标准的项目,因此涉及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0%,故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指市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
池州市直机关工委2019年度无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因此涉及0个项目,故未开展绩效自评,无自评结果。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池州市直机关工委2019年度无达到绩效管理标准的项目,故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因此无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池州市直机关工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联系方式:中共池州市直机关工委信息公开电子邮箱:szgwbgs3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