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129.00
95.51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27.00
18.9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02.00
76.5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2.00
40.84
公务用车购置费
50.00
35.70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9万元,支出决算为95.51万元,完成预算的74%,决算数大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法院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的使用。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纳入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只有1个,为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二)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97万元,占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6.54万元,占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2019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故2019年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18.97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增加)8.03万元,下降(增长)29.74%,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控接待批次和人数。2019年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内公务接待共3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51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机关单位的业务指导;协助办案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池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池办发﹝2014﹞25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54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1.16万元,下降12.7%,下降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减少非必要公务用车的使用。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35.70万元,用于采购2台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84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审判执行业务、监督指导、政策调研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联系方式: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足球比分网电子邮箱:209907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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