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校园内及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平安、有序地出入校门,特制定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上学、放学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学要按时到校,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提前到校、不迟到。
2、班主任要严格执行早、午两次点名制度,对没有按时到校的学生及时询问家长,对请假学生进行复核(电话家长)确认。
3、教师、家长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
4、排队要做到“静、快、齐”:保持安静有序,不大声喧哗、吵闹,不影响其他班级。
5、在校门口若遇多班汇集,应以“低年级优先,先到者先行”为原则,后续班级应自觉暂停前进。待先行班级行进完毕,其他班级再依次陆续离校。
6、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如留学生必须提前通知家长。要求学生放学要直接回家,不得到其它地方玩耍,更不得在学校逗留。
7、班主任要告知家长接送孩子到校门口即可,不得进入校园。提醒家长接送孩子时车辆停在校门口左右五米以外,不要停在校门口,避免造成交通拥挤,给孩子放学带来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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