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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140M/201203-00003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标题: 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发展的意见 文号: 池发〔2012〕6 号
成文日期: 2012-03-23 发布日期: 2012-03-23
废止日期:
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2-03-23 10:45 来源:池州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皖发〔2010〕10 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江南产业集中区管理体制调整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加快江南产业集中区(以下简称集中区)建设发展步伐,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集中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定位

(一)指导思想。设立集中区,是国家和省推动皖江率先崛起的重大战略决策。坚持“机构名称不变,省政府派出机构不变,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数不变,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出台支持集中区发展的法规政策不变”(以下简称“四个不变”),施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池州发展史上的一次重要机遇,是加快实施“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旅游兴市、商贸活市、文化名市”战略的重要平台。全市上下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集中区先行先试作用,坚持“四个不变”要求,坚持工业化城市化双轮驱动,着力推进产城新区建设,着力构建高端产业体系,着力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努力把集中区建设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和现代化的生态型滨江产业新城。

(二)发展目标

1.到2015 年,累计完成300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其中完成100 亿元基础设施投入,基本完成20 平方公里起步区建设,力争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0 亿元、财政收入10 亿元,基本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为主的现代产业体系架构。

2.到2020 年,生产总值达到300 亿元,财政收入达到50 亿元,以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为主的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建成具有区域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和滨江新城,成为安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二、全面加强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等重要规划科学衔接,进一步完善集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专项规划以及重要地段城市设计等规划体系,高效利用土地、岸线等宝贵资源。建立科学严密、衔接有序、合法高效的规划决策审批和实施监管机制,除经营性项目和区内重要地段规划由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决策外,其他项目规划均由集中区决策实施。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集中区公用码头,集中区至池州、铜陵快速通道,集中区至机场、高速出口、高铁站点连接线,迅速改善外部交通条件。按照“九通一平”水准,以滚动发展方式确保开发一片、建成一片。全面提高防洪保安能力。着力推进起步区率先突破,确保2012 年全面完成4 平方公里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满足项目落户需求;2013 年全面拉开起步区20 平方公里路网框架,2015 年基本建成与产业发展相配套、主城区相呼应的城市道路系统和公共服务体系。

三、加快构建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体系

(五)突出产业承接重点。坚持以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为重点,积极承接和发展以装备制造业为首位产业的高端制造业,以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以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服务、休闲度假等为支撑的高端服务业,规划建设装备制造产业园、节能环保产业园、科技创业园、临港产业园、综合服务园。

(六)推进主导产业集聚发展。按照“龙头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基地”思路,制定主导产业布局规划,促进产业布局与功能分区有机衔接,促进产业相同、相近与相关的企业集聚发展。建立项目甄选审核机制,严把项目准入关,着力引进符合主导产业定位、投资亿元以上、投资强度300 万元/亩以上的项目,杜绝粗放型、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的项目入驻。

(七)大力推进产业招商。集中全市力量推进集中区招商,对符合集中区产业定位、投资要求的重大项目优先安排落户集中区。组织精干招商队伍,围绕主导产业定位,制定产业招商路线图,瞄准世界500 强、中央企业、省属企业、行业龙头企业,重点攻坚日韩、台湾和江浙沪等国家和地区招商、产业链龙头项目招商、合作共建园区招商、高端人才引智招商,确保每年开工5 个超10 亿元大项目和20 个超亿元项目,确保每年建成20 万平方米以上标准化厂房。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省和市各项财税支持政策,建立集中区一级财政体制。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皖发〔2010〕10 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财政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政〔2011〕41 号)规定,将市财政与省财政同步安排的2 亿元专项资金和土地出让金政策落实到位,用于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

(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集中区建设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市内担保公司为集中区建设提供担保服务。大力引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私募基金等各类投资基金。积极引导各商业银行推广融资创新产品,为集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支持集中区设立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机构,为集中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十)强化用地保障。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建设用地指标,认真做好集中区征收安置、用地申报、土地出让等各项工作,建立集中区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采取多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优先帮助集中区协调解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优先保障集中区重大项目建设所需的征占用林地指标。

(十一)创新开发建设模式。支持集中区积极构建投融资体系,不断创新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体制机制。鼓励集中区投融资公司按照“集中区注资、公司化经营、滚动式发展”的模式,采取单独投资、合作经营等方式依法参与集中区一级土地开发和旅游三产开发经营,增强银行融资、资本运作能力,提高集中区自我开发建设水平,拓展集中区资金来源渠道。

五、加快集中区建设发展的保障措施

(十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集中区建设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另行发文),加强指导协调,定期调度推进,帮助解决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党工委内部议事和决策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全面加强集中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谋划发展、统筹发展、推动发展的能力。按照“专业对口、按需选配、全力支持”的原则,有计划地选调和选派优秀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到集中区任(挂)职。设立集中区纪工委,切实加强集中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政府性投资的重大项目和事关民生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实施重点监督。坚持和完善党内组织制度,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十三)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立集中区职责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依据“四个不变”和《安徽省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条例》要求,不断完善集中区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能,通过向上争取、市内调剂方式核定并落实集中区行政编制、保障发展需要的事业编制;进一步简政放权,先行设立国土、规划、行政执法、环保等派驻机构,依法授权和委托集中区行使市级行政审批权限,没有设立派驻机构的采取全程代理服务模式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及时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务。简化行政审批环节,精简各类会议和检查,一般性检查应征得集中区同意后方可进行。集中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由贵池区负责承担,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做好指导与服务。

(十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优先、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原则,支持集中区大力培养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兑现落实政策待遇,为各类人才到集中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搭建发展平台。根据集中区产业发展需要,整合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培训资源,鼓励校企合作,实施“订单式”就业培训,为集中区不断培养输送大批技能型人才。

(十五)健全目标考核体系。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建立集中区建设发展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不断完善集中区考核评价体系,确保集中区各项工作和重大项目顺利推进。贵池区及市直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意见,制定并落实具体方案和配套措施,主动建立与集中区的工作对接机制,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