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003280140M/202008-00287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标题: |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池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池政〔2020〕34号 |
成文日期: | 2020-08-31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
废止日期: |
池政〔2020〕34号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健康池州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健康池州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安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9〕84号)精神,实施健康池州行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位列全省先进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工作网络。深入推进健康促进县(区)、卫生城镇、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健全完善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根据辖区主要健康问题、健康危险因素、居民健康教育需求等,开展健康教育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进景区活动,大力宣传“健康素养66条”等健康知识。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绩效考核机制。在宣传媒体上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加强对媒体健康栏目和健康医疗广告的审核和监管。树立“个人是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妇联、团市委、市总工会、池州日报社。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广泛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针对不同人群,重点对慢性病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人群,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贯彻落实《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继续对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池州日报社)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努力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推动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着力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工间操、健步走、登山、趣味运动会等活动。开展体医结合试点工作,探索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以上和41%以上。(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扶贫开发局、市妇联、团市委)
4.实施控烟行动。广泛宣传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等有关规定。发挥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的控烟引领作用,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推进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建设。推广12320卫生热线戒烟服务,提升规范化戒烟门诊服务能力,提供烟草依赖疾病诊治和强化戒烟干预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以上和80%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妇联、团市委、池州日报社)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治疗、危机干预等方式,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关注特殊群体心理健康,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突发情况下心理危机干预。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培养和使用。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精神卫生管理服务网络。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残联、团市委)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健康城乡监测与评价,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把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开展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并根据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载体,向公众宣传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得到改善,并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提倡自然分娩。倡导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完善全市产前诊断(筛查)网络,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扩大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覆盖面。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以下和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以下和12/10万以下。(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市残联、团市委)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加强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状况监测,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开展“师生健康365体育: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推进健康校园建设。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按国家标准开足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建立赛制稳定、相互衔接、制度配套的市、县(区)、校三级体育竞赛体系。开展常态化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工作,将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纳入学校绩效考核。按照国家要求将体育纳入国家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到2022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0%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强化源头治理,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加强职业健康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创建健康企业。健全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工作,落实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措施。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扶贫开发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老年医学、康复和护理学科建设。普及老年健康知识,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建立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推进医养结合,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老旧小区和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和适老环境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引导公众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团队,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为高血压患者和高危人群提供干预指导。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患者指导和规范管理服务,完善服务内容和流程。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以下和190.7/10万以下。(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加强控烟限酒、合理膳食、乙肝疫苗接种服务、环境综合治理等癌症危险因素综合防控措施。强化癌症防治知识宣传,推广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模式,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对重点癌种、高危人群和贫困地区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癌症诊疗能力建设,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新技术,实施肿瘤精准治疗。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局)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倡导重点人群主动进行肺功能检测。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服务模式。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服务。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以下和8.1/10万以下。(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局)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倡导居民掌握自身血糖状况、糖尿病前期人群通过饮食控制和科学运动降低发病风险。引导糖尿病患者定期监测血糖和血脂,控制饮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遵医嘱用药,定期进行并发症检查等健康管理。开展基层医务人员糖尿病防治管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早期发现和治疗能力。完善城乡居民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和70%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扶贫开发局)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强化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居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加强传染传播途径控制,落实监测、干预等防控措施。巩固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成果。降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发病率。积极应对流感、手足口病、麻疹、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强化血吸虫、疟疾及碘缺乏病等防治。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公安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池州行动推进委员会(详见附件2),统筹推进健康池州行动。推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专家咨询委员会和15个专项行动工作组。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承担推进委员会日常工作,做好与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衔接。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提供健康池州行动技术支撑。15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各自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各地要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具体措施,落实重点任务。
(二)动员各方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池州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各单位特别是学校、社区要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企业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撑体系。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健康政策体系。积极融入健康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快实现区域间健康信息共享。
(四)推进医防融合。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医疗和预防职能相融合,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同步调整财政补偿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提高财政资金和医保资金在保障和促进健康方面的使用效率。
(五)注重宣传引导。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材料和文艺作品,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监测评估和考核。监测评估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专项行动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各地按要求制定本地区监测评估办法,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考核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市政府对各地重点指标年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20年开展试考核。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附件:1.健康池州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2.健康池州行动推进委员会主要职责及成员名单
附件1
健康池州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序号 |
指 标 |
基期 水平 |
2022年全市 目标值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7.2 |
78 |
2 |
婴儿死亡率(‰) |
3.25 |
≤7.5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4.65 |
≤9.5 |
4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8.77 |
≤18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 |
≥90.86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0 |
≥22 |
7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 |
≥37 |
8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 |
≤15.9 |
9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08 |
2.52 |
10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 |
27.5 |
11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 |
实现 |
12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 |
实现 |
13 |
产前筛查率(%) |
20.36 |
≥70 |
14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8 |
≥98 |
15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36.2 |
≥80 |
16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 |
≥50 |
17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 |
100 |
1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
—— |
≥1 |
19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 |
≥70 |
2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 |
≥80 |
21 |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 |
下降 |
22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 |
≥50 |
23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50 |
≥60 |
24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50 |
≥60 |
25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 |
100,70 |
26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90 |
附件2
健康池州行动推进委员会主要职责及成员名单
一、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健康池州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按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并协调推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根据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对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并适时调整指标、行动内容。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名单
主?任:贾?瑄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章?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保权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胡学慧 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委?员:韩?辉 市委网信办总工程师
高?峰 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计长生 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檀飞虎 市科技局副局长
金绪友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叶卫东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陆敏慧 市民政局副局长
尹加旺 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贤中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
王永红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马卫中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文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刘金贤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袁长友 市水利局副局长
俞贵庆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包晓明 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方东霞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黄锋平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朱彩惠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吴昔康 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吴文化 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洪?峰 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潘治平 池州日报社副总编辑
姚国庆 市总工会副主席
章小金 团市委副书记
纪咏梅 市妇联副主席
余德海 市科协四级调研员
毛爱兰 市残联四级调研员
刘保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方东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专家咨询委员会由相关领域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若干名组成(具体人员由推进委员会按程序确定);章健(兼任)、刘保权(兼任)、方东霞同志任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长。15个专项行动工作组由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负责按要求组建,并报推进委员会备案。
推进委员会成员因工作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相关单位提出,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报推进委员会主任批准。
主办单位: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运维电话:0566-322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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