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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800730027408D/201504-00002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化工  / 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15-04-21 发布日期: 2015-04-21 16:35
发文字号: 池安监二〔2015〕80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62819198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监二201580

 

各县区安全监管局,市直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

我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较多。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特性。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能有效提高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全力遏制和妥善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地要把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根据区域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其种类、数量的分布,制订和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要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预测预警、信息报送、辅助决策、调度指挥等应急管理工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建立满足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管理要求的重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基础信息库、应急救援专家库、应急物资资料库和应急医疗救治资源库等基础数据库,切实掌握应急资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为事故的科学、有效处置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实战性演练。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年度演练计划,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演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比较集中的地区,应每年组织一次企业、部门、地方的联合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督促企业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预案演练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各县区要督促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要求,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完善,并严格按照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要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完善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救援工作制度。
   (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防范和应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不可缺少的力量。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先期处置、善后处理、恢复重建等环节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地要督促所有大型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中小型危险化学品企业也应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也可与邻近的专业应急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于6月底前将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名单和应急救援器材设施设备清单报送至属地安全监管局。

(三)做好应急救援资源和物质储备各县区要督促企业保障安全投入,配齐配足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应急处置物资和相应品种、数量的急救药品,并定期进行维护,确保完好。要加强与周边公安消防、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企业的联系与沟通,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得到其他救援力量的帮助和救治。

(四)扎实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要督促企业在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并报安监部门备案。企业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和两次专项应急演练每次演练要制定演练方案,安排专人进行演练过程记录,演练后及时开展评估工作,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形成应急演练评估报告,并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不断完善预案。鼓励各企业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记录应急演练过程的相关图片、视频、音频等资料要整理归档,并至少保存两年。
   (五)强化全员应急救援培训。各企业要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识,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重点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并在岗位明显处张贴。要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组织考核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确保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六)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组织事故救援,全力抢救受伤人员,消除危险因素,避免事故扩大。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发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企业负责人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如实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企业预案编制中,要制定事故报告责任追究制,由相关报告人承担未尽报告责任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三、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报送制度

各地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应指信息〔20151号)要求,建立配套的应急演练情况报送制度。要积极参与本辖区、所属企业应急演练活动,强化对应急演练情景设计、组织实施的指导,定期对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应急演练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于每年1月和7月底前报送上半年、下半年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计划安排情况;每年12月底前报送年度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工作总结;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总结,以及未列入计划的涉及部门联动、政企联动的综合应急演练安排情况要以专报形式及时报送。

附件:应急演练工作计划半年报表

 

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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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应急演练工作计划半年报表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填表时间:

 

序号

演练名称

组织单位

演练时间

主要事故情景

演练方式

 

 

 

 

 

 

 

 

 

 

 

 

 

 

 

 

 

 

 

 

 

 

 

 

 

 

 

 

 

 

 

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
发布时间:2015-04-21 16:35 信息来源:池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