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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800730027408D/201410-00002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化工  / 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14-10-14 发布日期: 2014-10-14 16:49
发文字号: 池安监二〔2014〕235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池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62819198

 

关于印发《池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监二2014235

 

各县区安全监管局:

现将《池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1014

 

池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

分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构建高效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安监法[2014]8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县级以上(含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使用(化工行业)企业(以下统称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监督管理,是指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级标准,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分级,并按照分级监管范围,针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实施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企业分为ABCD四个等级,风险等级从低到高依次增加,A级为一般风险、B级为较高风险、C级为高风险、D级为最高风险。

A级: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定为A级风险企业。

B级: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定为B级风险企业。

C级: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定为C级风险企业。

D级:未获得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认定的企业定为D级风险企业。

第五条  鉴于目前我市只有CD级危险化学品企业,为便于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现将我市危险化学品C级企业按照危险性大小分为C1类、C2类、C3类,C1类是C级企业中危险性最小的、C3类是C级企业中危险性最大的。
    C1类: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且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C2类: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或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或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C3类: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且构成二级以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初次评定,按照以下程序确定: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填写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客观、完整地反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二)县区安全监管局对企业自报信息进行核实;

(三)市级安全监管局在网站公示初次分级结果;

(四)对初次分级结果有异议的,企业可以进行申辩与复核后报市安全监管局;

(五)市安全监管局公布初次分级结果。

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实行动态管理,一般采用逐级升降的方式,由各县区按照下列原则进行确定。

降级:初次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或评级上升一级,且一年内未发生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对其安全生产评级予以降低一级。

升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安全生产评级予以提升一级进行监管。

1.当年发生致人重伤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并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的;

2.一年内受到3次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

3.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

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评级升至D级:

1.发生致人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

2.一年内受到4次以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

3.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第八条  检查频次。市、县区安全监管局根据企业分类及季节性、行业特点和重点工作等情况,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确定不同级别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检查频次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一)A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

(二)B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

(三)C级企业:

1.C1类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3次;

2.C2类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

3.C3类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5次;

(四)D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6次;

市安全监管局重点对辖区内市属、省属、中央在皖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并对县区各级企业进行不少于30个工作日的抽查督查。

第九条  各县区安全监管局根据检查结果每半年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重新分级审核,并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分级监管工作台账和监督检查基本管理台账。

第十条  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要切实做好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监督管理工作,并于每季度末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有关情况报市安全监管局。

第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监管情况列入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附件:池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分级申请表

 

 

 

池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分级申请表

编号:

企业名称

 

主要负责人

 

企业地址

 

安监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主要产品

及规模

 

职工人数

 

安全生产

许可证号

 

有效期

 

安全标准化

考核类别

 

标准化考核

时间及级别

 

安全管理等级

评定时间

 

安全管理等

级评定分数

 

安全管

理级别

A B□ 

 C1 C2 C3

 D

分级监

管部门

 

 

 

申请企

业意见

 

                                                                

企业负责人:                                            (盖章)

安监部门

审核意见

 

同意该企业为安全管理   等企业。

     

考评组长:                                              (盖章)

市安监局

复核意见

同意该企业为安全管理   等企业。

     

分管局长:                                              (盖章)

 

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
发布时间:2014-10-14 16:49 信息来源:池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