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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800003280140M/201506-00009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统计
成文日期: 2015-06-26 发布日期: 2015-06-26 08:35
发文字号: 池政办〔2015〕31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执法监督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6-3291924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的通知

池政办〔201531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安徽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等规定要求,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基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提高对统计基础工作的认识。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常听取统计机构、行业部门关于统计工作的汇报,及时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基础工作,切实解决当前统计工作中基础不全、机制不畅、责任不到位等问题。要摸清底数,分类建立基本信息库,重点建立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基本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要依据信息库,及时组织和指导符合联网直报条件的单位和项目纳入政府统计,做到不重不漏、应统尽统。要督促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做到数出有据。要强化统计工作保障,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切实发挥部门统计的重要作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本行业的统计数据质量负主要责任。各部门要围绕本部门承担的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相关统计工作,明确统计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部门统计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统计数据审核把关和质量管理,加大对反映行业发展情况的重要统计数据的定期分析和动态监测,对数据异常波动的,要及时组织会商,分析问题原因,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解决数据质量问题。

三、切实履行政府统计机构的管理职责。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统计监测和分析研判能力。要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发布主要经济指标预报、快报,强化对经济运行的动态监测和预警。要加强沟通协调,对影响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因素,要及时与相关部门会商,找出原因,指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要完善数据审核体系,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切实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协调性。要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加强对统计工作的整体管理和业务指导,促进统计工作规范协调开展。

四、切实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各地各部门要规范统计调查行为,加强统计工作的规范化与制度化建设。要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部门统计报表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按时按质报送政府统计机构。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推动统计工作协调运行,有效发挥统计的整体功能。要加强信息共享,着力构建稳定、通畅的资料交换渠道和信息共享平台,促进统计数据和信息互联互通。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626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15-06-26 08:35 信息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