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003280140M/201712-00020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水运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 2017-12-21 | 发布日期: | 2017-12-21 15:55 |
发文字号: | 池政办秘〔2017〕23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监管联单制度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池州市市交通运输局港航(海事)管理科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6-2120090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监管联单制度的通知
池政办秘〔2017〕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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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和《池州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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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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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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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安全监管,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整合执法资源,建立统一协调、联动协作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安徽省水污染工作方案》,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涉及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的联合监管工作。
二、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各个环节的管理,组织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实现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动及闭环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保护水体环境。
三、由港航管理部门牵头,环保、海事、农业、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组成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领导小组。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局,负责日常工作,具体承担联合监管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一)市环保局负责废矿物油等船舶危险废物的转移和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对港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安庆海事局负责辖区内船舶污染物水上接收、排放及转运的监管工作,核查船舶污染物的排放和接收情况,对船舶防污设备、证书和文书进行检查核查,核验船舶污染物接收单证。
(三)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局负责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的港口经营许可审批,核查码头的污染物接收设施配备使用情况及污染物接收能力现状。
(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将港口、修造船厂等纳入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的重点单位,督促其规范收集生活垃圾,并按相关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置。
(五)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完善港口及靠港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的接收服务网络等设施。
(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核查修造船厂的污染物接收设施配备使用情况及污染物接收能力现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联合检查和整治工作。
(七)市农委负责渔船污染物接收经营单位的资质管理,监督检查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设备配备及污染物移交情况,开展渔业船舶防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对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开展联合执法。各职能部门应根据执法要求,选派熟悉业务、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行动,做到各司其职、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五、联合执法成员单位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专项联合执法;接到举报涉及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过程中重大隐患的,由执法领导小组指派负有主要职能的部门牵头,组织并实施临时联合执法。
六、实施执法检查时,如发现超出本部门职能范围时,应及时与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申请协调解决。相关部门在接到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依法处理。
七、联合执法实行“联合执法、分类处理”原则,各职能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
八、环保、海事、港航、农业、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研究解决联合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九、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收集相关监管信息,对船舶污染物产生、接收、转运及处置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对遵纪守法、信用优良的单位给予表扬、推介、鼓励和政策扶持;对失信单位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对于违法次数多、性质严重的单位实行重点监控,并向社会公示。
十、相关监管单位应按照省政府发布的《池州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的规定,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各环节监管有效衔接,通过闭环监管措施,实现无缝监管。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池州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监管联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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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环境保护部等十一部委《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环水体〔2016〕179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水领办〔2017〕4号),防止船舶违法排放和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过程造成二次污染,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境内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危险废物的接收、转运、处置应按照国家环保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过程中各部门职责。
环保部门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海事管理机构对运输船舶污染物水上排放和接收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港航管理部门对运输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的服务经营许可实施管理;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对修造船厂的污染物排放和接收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对渔业船舶污染物产生、接收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对农用自备船舶污染物产生、接收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船舶污染物的转运、处置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三、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单位应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每接收一次同类污染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船次需接收多类船舶污染物,应当按每一类船舶污染物分别填写一份联单。
四、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船舶污染物产生单位,污染物名称、数量等栏目,并加盖公章,交付船舶产生单位核实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船舶污染物产生单位留存备查。船舶污染物产生单位应将污染物交付情况如实、规范记录在《船舶垃圾记录薄》或《油类记录薄》中。
五、船舶污染物转运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污染物名称、数量等栏目,载明接收地点,并加盖公章,将联单第一联留存,第二联交接收单位留存备查。
六、船舶污染物处置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船舶污染物转运单位、污染物名称、数量及处置方式等栏目,并加盖公章,将联单第一联留存,第二联交转运单位留存备查。
七、船舶污染物处置单位验收发现船舶污染物的名称、数量与联单填写内容不符的,应当及时向处置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通知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
八、联单保存期限为二年;环境保护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联单保存期限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转运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延期保存联单。
九、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规定申领、填写联单的;
(二)未按规定运行联单的;
(三)未在规定的存档期限保管联单的;
(四)拒绝接受联单运行情况检查的。
十、船舶污染物是指船舶洗舱水、油污水、生活污水以及生活垃圾等。
危险废物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
船舶污染物产生单位是系指在本市境内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运输船舶、渔业船舶、农用自备船。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是指取得市港航管理部门、渔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提供船舶油污水、洗舱水、生活污水以及生活垃圾接收服务的单位。
船舶污染物转运单位,分水上船舶污染物运输单位和陆上船舶污染物运输单位,水上污染物运输单位是指持有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拥有船舶营业运输证运输船舶的航运企业;陆上船舶污染物运输单位是指环境卫生服务性企业。
船舶污染物处置单位分船舶洗舱水、油污水、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处置单位。
十一、联单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联单共分三部分,每部分两联。
十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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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船舶污染物转移联单
附件
船舶污染物转移联单
船舶污染物转移联单(接收)????????编号:________
产生单位须知:你必须核对以下栏目事项,当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船舶名称__________船舶经营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 船舶污染物名称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 废物特性_________形态_________ 主要危险成分_________禁忌与应急措施_________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盖章): 被接收人(签字)______交付时间_______ 注: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填写 |
船舶污染物转移联单(转运) ???????编号:________
接收人单位须知:你必须核对以下栏目事项, 当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船舶污染物名称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 废物特性____________形态____________ 主要危险成分____________禁忌与应急措施____________ 船舶污染物运输单位 (盖章) : 运输人员 (签字)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 注:船舶污染物转运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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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污染物转移联单(处置) ???????编号:________
运输单位须知:你必须核对以下栏目事项, 当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船舶污染物运输单位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船舶污染物名称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 废物特性____________形态____________ 主要危险成分____________禁忌与应急措施____________ 船舶污染物处置单位 (盖章) : 处置人 (签字)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 注:船舶污染物处置单位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