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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800003280140M/202008-00299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应急管理
成文日期: 2020-08-31 发布日期: 2020-08-31 15:37
发文字号: 池政办秘〔2020〕73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加强水上搜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港航(海事)管理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6-2120090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加强水上搜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池政办秘202073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州市加强水上搜救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831     


池州市加强水上搜救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011)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统筹资源、专群结合、就近就便、快速高效的思路,合理布局建设搜救基地(站点),建立全覆盖、网格化、扁平化的快速响应机制,推动决策指挥科学化、应急搜救标准化、队伍装备正规化、巡航救助一体化,加快构建指挥统一、协调高效、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的水上搜救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水上搜救能力建设。 

1.推进水上搜救基地(站点)建设。各地要结合不同水域的风险程度,科学布局建设搜救基地,在重点航道、重点湖库区等配套建设搜救站点,形成快速反应的救助网络,提升水域救援、巡航救助能力。(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加强搜救装备配备和应用。各地要加大水上搜救装备资金投入,根据区域水上搜救需求,合理配置巡航搜救船艇、监管救助装备,实现搜救站点常规装备全面配备、搜救基地重要装备分步配备,不断提升应急搜救保障能力。推动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在水上搜救中的应用,提升搜救装备科技含量,实现复杂情况下的快速救助。(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3.加强水上搜救队伍建设。各地要依托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公安、水利等部门所属水上搜救力量,以及民兵水上抢险专业力量,加强水上搜救队伍建设。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多专业的水上搜救应急专家库,健全专家咨询机制。充分发挥商船等社会力量作用,鼓励引导社会搜救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有序发展,培植构建社会救援力量,加强水上搜救专业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等

4.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各地要加强交通运输、公安、渔政、防汛等公务船艇的搜救装备配备和日常巡航执法,提升救助功能技能;建立应急值守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形成装备先进、监管有效、救助有力的巡航救助一体化格局。(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5.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各地要制定本辖区水上搜救应急预案,构建覆盖全面、相互衔接的预案体系,加强预案宣传、贯彻和评估、修订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演习演练。(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6.搭建水上搜救指挥平台。依托12395水上遇险求救电话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建设具有指挥调度、应急资源数据库、预测预防预警、险情信息收集等功能的水上搜救指挥平台,提高组织、指挥和协调能力。(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7.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健全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发布、指挥协调、应急响应决策、资源配置征用等机制,制定平台建设、预案管理、装备配备等方面工作制度,实现水上搜救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8.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水上搜救物资装备、救援力量等应急资源数据库,实现共建、共享、共用。健全市际合作机制,加强与安庆、铜陵等周边城市的信息互通、应急联动,积极与沿江兄弟市共同推动建立长江干线安徽段水上交通气象预警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协同救援能力。(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三)推广普及水上搜救文化。 

9.普及水上搜救知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络、平台、活动,开展涉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扩大水上搜救避险自救知识进企业、进校园等社会宣传,增强人民群众水上安全意识和水上搜救自救互救能力。建立水上搜救激励机制,大力宣传水上搜救工作先进典型,讲好水上救助故事,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自豪感。(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总工会、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池州市水上搜救联席会议制度(附后),将水上搜救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统筹协调全市水上搜救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重要性,压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实际的水上搜救工作机制,研究细化制定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强化协同联动。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切实担负起水上搜救、安全监管等职责。长江干线水域的水上搜救工作由长江海事机构牵头组织;青通河、秋浦河等长江干线以外通航水域的水上搜救工作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市内其他非通航的河流、水库、湖泊和风景名胜区、水上漂流、城市园林、自然保护区等水域的水上搜救工作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 

(三)强化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将水上搜救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水上搜救基地、设施设备等软硬件建设。适合社会力量承接的水上搜救服务事项,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水上搜救制度体系,强化水上搜救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落实,切实提升水上搜救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行业水上救助工作的督促指导,合力推动各项任务有序有效落地,对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重点问题等,及时报告市水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池州市水上搜救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池州市水上搜救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上搜救体系建设,提高水上搜救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池州市水上搜救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研究全市水上搜救工作重大事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安排。 

(二)统筹协调全市水上搜救能力建设、水上突发事件应对等各项工作。 

(三)协调、指导和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水上搜救工作,协调解决水上搜救有关问题。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架构

联席会议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安庆海事局、长航公安安庆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研究本年度水上搜救工作重大事项,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的事项及其他需要协调的事项。 

(二)联席会议按照依法行政、充分协商的原则审议事项,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实施。重大事项按规定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按职责抓好议定事项贯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跟进了解和督促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20-08-31 15:37 信息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