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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1758/202110-00062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主题分类: 教育
成文日期: 2021-10-27 发布日期: 2021-10-27 16:20
发文字号: 池教体基〔2021〕84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全面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6-2317846

 

关于印发《全面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池教体202184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华山管委会发展规划处、财政局、政治处: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9号)要求,现就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全面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落实一校一案,确保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

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双减”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坚持立德树人正确方向,指导所属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坚持公益属性,从2021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二、坚持需求导向,规范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一)课后服务时间。全面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在正常教学时间之外,至少提供2小时的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尽量吸引有需求的学生每周5天都参加课后服务。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一般安排2小时以内。

(二)课后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各学校将结合学生成长需求和学校办学特色,把课后服务和作业管理、因材施教结合起来,积极开发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项目。学校课后服务,以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为主,小学生在课后服务时间内完成作业,初中生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进行个性化学业辅导,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三)课后服务流程。学校结合实际,统筹做好师资、课程和活动场地安排,制定包括办班种类、课程内容、师资安排、参加对象、容纳人数、时间安排等信息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经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校内公示,并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引导其根据实际需求和自愿原则参加课后服务活动,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

三、坚持公益普惠,着力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

(一)课后服务经费来源。课后服务是学校主动实施、社会积极参与、家长学生自愿接受的公益性、普惠性服务行为。各地可根据所提供的课后服务性质,采取政府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课后服务费用由学校按学期收取,不得超过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另文下发),缴入单位在国库支付中心的集中核算账户,根据课后服务实际支出列支,专款专用。对于参与课后服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减免费用,每学期末主动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各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要在校园固定公示栏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费。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跨学期收费,严禁通过第三方收费,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

(二)课后服务师资选配。课后服务以本校师资力量为主,党员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要主动积极参与,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适当引进退休教师、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可根据发展学生兴趣特长的需要,适当引进资质优、行为规范、信誉度高、无违法违规记录的社会组织和校外专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当地教体局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但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同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

(三)课后服务师资报酬。尊重教师的劳动,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法定工作日课后服务报酬按照每课时不低于40元、不高于70元的标准核定发放。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根据学校报请当地教体局审批备案的协议,支出有关劳务报酬。

(四)课后服务绩效核定。各县(区)人社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绩效工资增量并予以单列,增核的绩效工资专门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其他人员的分配,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各县(区)教体局要指导学校在教师绩效工资中增设课后服务补助项目,并制订具体发放办法。

四、强化组织领导,全力保障课后服务顺利实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各县(区)教体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抓好统筹协调,全面指导学校课后服务实施工作。各县(区)财政局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等工作。各县(区)人社局要做好教师课后服务绩效工资总量增核,指导完善教师合理取酬办法等工作。

(二)加强安全管理。学校要把加强安全管理和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放在课后服务工作的首位,建立健全课后服务考勤、监管、交接班、放学护送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学校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定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地各校开展课后服务情况纳入对各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考核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各县(区)教体局要把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作为当前督导工作的重点任务,责任督学要加强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经常性督查。要建立正确的激励导向机制,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教体局要加强舆论引导,采用多种方式,做好政策解读,让广大家长、学生和社会充分了解正确认识课后服务的意义作用;加强典型宣传,积极报道学校优秀典型案例和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先进事迹,弘扬正能量,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课后服务工作。各地各校要尊重教师劳动,充分关心关爱教师,既要鼓励教师发扬奉献精神,又要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调动广大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和内在自觉性。为保证课后服务顺利开展,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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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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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财政局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7日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布
发布时间:2021-10-27 16:20 信息来源: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