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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政〔2021〕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的传承历史文化,经研究,确定“池阳胜境”牌坊等17处建筑为我市第四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历史文化名城民镇民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积极研究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我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相关工作。
附件:池州市第四批历史建筑名录
池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
附件:
池州市第四批历史建筑名录
编号
建筑名称
所在位置
建筑面积(平方米)
建筑年代
1
“池阳胜境”牌坊
主城区齐山
/
1987年
2
翠微亭
1985年
3
齐山岳飞雕像
1989年
4
“贵申情”雕塑
主城区
1988年
5
太白书堂
九华镇九华街
约345
1991年
6
老田吴氏宗祠
九华乡老田吴村
约1041
明代
7
茅坦杜氏家风馆
墩上街道茅坦社区
约140
清代
8
茅坦杜氏民宅
约72
9
太平村吴氏宗祠
梅街镇太平村
约450
10
立山刘氏宗祠
梅街镇刘街村立山自然村
约200
11
长垅桂氏宗祠
梅街镇长垄村长垄自然村
约530
明末清初
12
源溪曹氏古民居
梅街镇源溪村
约120
13
石门高高晓熙老屋
棠溪镇石门高村
约76
清末民国
14
石门高高传书老屋
约110
15
石门高汪南友老屋
16
石门高高芳锡老屋
约58
17
石门高高孟来老屋
约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