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0X639767/201912-00106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池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成文日期: | 2019-12-26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18:18 |
发文字号: | 池发改价格〔2019〕537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空调公交车票价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市发展改革委价费科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6-2090872 |
关于空调公交车票价的通知
池发改价格〔2019〕537号
池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空调公交车票价的报告》(池公交字〔2019〕11号)收悉。根据市政府要求,池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已全面承担起城区公交的日常运营管理。为保障城市公交的安全稳定,积极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方便市民出行,经研究,现就公交车票价通知如下:
一、城区空调公交车实行季节性票价,每年1月1日至2月28日、6月1日至9月30日为空调开放时间,票价为投币每乘次2元,刷成人卡每乘次1.8元,学生卡每乘次1元;其他时间空调不开放,投币每乘次1元,刷成人卡每乘次0.9元,学生卡每乘次0.5元。
二、公交票价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执行,免收下列乘客的乘车费用:
(一)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
(二)盲人、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
(三)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
(四)身高1.3米以下儿童;
(五)其他享受免费乘车政策的人员。
三、以上价格是我委2012年经过听证程序而确定。
四、你公司接文后应及时到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发改委窗口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政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废止。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