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003280319R/202003-00041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成文日期: | 2020-03-27 | 发布日期: | 2020-03-29 10:51 |
发文字号: | 池水利办〔2020〕31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池州市水利监管督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池州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6-2819081 |
关于印发《池州市水利监管督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池水利办〔2020〕31号
各县(区)水利局、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九华山农村工作处,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池州市水利监管督导实施方案(试行)》已经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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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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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水利监管督导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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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紧盯河湖、水资源和节约用水、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保持行业强监管的高压态势,认真履行水利监督职 责,规范水利监督检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水利监督规定(试行)》《水利督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关于印发河湖管理监 督检查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池州市水利监管督导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 入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转变作风、全身心投入到监管督导工作中,不断推动“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组建70人的市级监管督导专家库(第一批),开展水 利监管督导,推动各地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促进水利事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加快推进我市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水土保持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河湖长制、水旱灾害防御、农村安全饮用水管理等。? (见附件 一)
(二)重点监管对象。
1.河流:流域面积400平方公里以上,共9条。? (见附件二)
2.湖泊:常年水域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共20个。(见附件三)
3.水库:小(一)型以上,共51座。? (见附件四)
4.堤防:五级以上,共65处。? (见附件五)
5.排灌站:中型以上,共32座。? (见附件六)
6.水土保持:征占地面积0.5公顷以上或挖填方总量1000立方以上生产建设项目。
7.农村规模水厂:设计日供水量1000立方米以上或设计人口1万人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共47处。? (见附件七 )
8.重点监管用水户,市级以上,共14家。? (见附件八)
9.其他:水利工程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河湖长制等。
四、责任分工
(一)市水利局。决策水利监管督导工作,规划水利监督重点任务;领导水利监管督导队伍建设(组建70人以上的市级监管督导专家库);审定水利监管督导计划;审议监管督导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供监管督导保障工作。
(二)水利监管督导小组。
具体实施对全市水利监管督导工作,并将水利监管督导 情况反馈市水利局。水利监管督导通过飞检、检查、调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飞检,是水利监管督导主要方式。主要以“四不两直” 方式开展工作。“四不两直”是指:检查前不发通知、不向被检查单位告知行动路线、不要求被检查单位陪同、不要求被检查单位汇报;直赴项目现场、直接接触一线工作人员。
检查,是针对某个单项或专题开展的监督检查,一般在 检查前发通知,通知中明确检查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需要配合的工作要求等。
调查,是针对举报、某项专题或带有普遍性问题开展的 专项活动,一般可结合飞检、检查等方式方法或技术手段开 展工作。调查要尽量减少对被调查单位正常工作的影响,但可要求被调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三)县(区)水利局。
配合水利监管督导小组开展水利的监管督导工作;对本辖区内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建专家库
3月底前,各市县区提供符合条件的专家人员信息,市水利局组建70人的市级监管督导专家库。
第二阶段:监管督导行动
1.从专家库中随机抽中若干人组建监管督导小组,每个小组4人,其中专家2人,水政支队或相关业务科室抽1~2人。
2.监管督导小组每月开展一次对全市水利监管督导工 作,监管督导内容分七个方面,并在《市水利监管督导情况记录表》上填写发现的问题。? (见附件九)
3.每次水利监管督导工作完成后,将发现的问题书面提交给市水利局相应科室。
第三阶段:整改与公示
1.市水利局将水利监管督导小组上报的问题反馈给各县区水利局,限期整改到位。必要时,开展回头看。
2.每次水利监管督导问题整改完成后,通过市水利局网站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水利监管督导是推动“水利行业强监管”取得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市水利局相关科室要制定督查检查计划,梳理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并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各监管督导小组要严格落实组长负责制,明确分工,确保水利监管督导工作扎实开展。各县区水利局要创造条件,积极配合监管督导小组开展工作。
(二)及时报送情况。每次水利监管督导结束后,各监管督导小组要及时上报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并于3日内报市水利局相关科室。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网络、报纸等媒体作用,加大对集中水利监管督导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支持媒体监督、曝光各类违法行为,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严守纪律规矩。各监管督导小组要加强人员管理, 严明工作纪律,不得中途请假、换人。水利监管督导期间,要轻车简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廉政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