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851093N/202205-00113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
成文日期: | 2022-05-25 | 发布日期: | 2022-05-25 11:21 |
发文字号: | 池市监发〔2022〕21号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标 题: | 关于调整池州市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相关奖励措施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施家良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62083826 |
关于调整池州市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相关奖励措施的通知
池市监发〔2022〕21号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池州市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池政办秘〔2020〕102号)相关奖励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新认定的高价值发明专利,每件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
二、对获准设立省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建站单位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三、对获批设立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建设单位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四、对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的单位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五、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单位给予2万元奖励。
六、对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池州市财政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