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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政办秘〔202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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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 ? ? ? ? ? ? ??2023年3月7日??????
池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
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政府立法工作,通过广泛征集项目建议、充分研究论证,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定2023年度市政府立法项目。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宜少而精的原则,针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开展立法,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项目安排
2023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分为制定市政府规章和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两类。立法计划项目6件,其中市政府规章3件(实施类2件、调研论证类1件),地方性法规草案3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行政立法工作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是因地制宜解决地方事务的有效途径。各立法项目牵头起草部门、调研论证部门要把立法工作计划的执行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时限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立法项目高效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全力配合牵头起草部门开展工作,理清立法项目中涉及本地本部门的职责及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提供相关领域基本情况、制度和措施建议等相关资料。
(二)认真调研,组织起草。各立法项目牵头起草部门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启动立法项目起草工作,对于起草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尤其是涉及群众利益和部门职责分工等内容,进一步拓宽调研渠道、丰富调研手段、创新调研方法,广泛征求意见,努力设计出能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兼顾各方利益诉求的制度措施。可根据立法实际需要,探索委托第三方立法工作机制,有效弥补立法资源不足。调研论证类立法项目责任部门要积极推进相关立法调研论证工作,按时完成调研论证并形成调研报告,根据调研情况,适时启动2023年度的立法项目的立项工作。
(三)协调配合,确保质量。立法项目牵头起草部门要严格按照立法调研论证、起草、征求意见、提请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扎实推进立法进程。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市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及时跟踪了解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推进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把好立法审查关,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确保市政府立法工作有序高效推进。起草单位要主动与市司法局沟通对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市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任务。
附件:池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表
附件
池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责任
单位
报送审查时间
提请审议时间
实施要求
1
《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地方性法规
草案
市营商办
2023年1月20日前
2023年2月中旬前
2
《池州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市卫生
健康委
2023年3月1日前
2023年4月1日前
3
《池州市旅游垃圾管理办法》
市文化和
旅游局
2023年5月1日前
2023年6月1日前
4
《池州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市政府规章
(实施类)
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日前
5
《池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
市气象局
2023年8月1日前
2023年11月1日前
6
《池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
(调研论证类)
2023年9月底前形成调研报告
注:报送审查时间为法规规章草案报送市司法局审查时间;提请审议时间为法规规章草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