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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林业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800003280300W/202104-00021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林业
成文日期: 2021-04-09 发布日期: 2021-04-12 17:10
发文字号: 池林字﹝2021﹞51号 有 效 性: 已失效
标    题: 关于印发《池州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资源站 政策咨询电话: 0566-2828112

 

关于印发《池州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池林字﹝202151

 

各县、区林业局,九华山农村工作局,平天湖社会事务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通知》(林资函﹝2021119号)和全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池州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池州市林业局

202149

 

附件:池州市林业局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抄送:市公安局

 

池州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省林业局统一部署,决定从20213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查违法违规问题。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为线索,全面清查党的十八大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破坏天然林资源、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等问题。

(二)突出大案要案排查整治。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生态区位重要、涉案林地林木数量大、持续时间长、影响恶劣的案件,综合运用通报、挂牌督办、约谈等举措,彻底查处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三)纠正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全面梳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涉林政策,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内容,确保林业法规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

(四)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原则,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整改工作纳入2021年各级林长重点工作内容。

二、组织领导

(一)为切实开展好专项行动,市林业局成立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林业局总工程师程元启任组长,局办公室、资源站负责人任副组长、资源科、林长办、森防站、场圃站、林业站、自然保护地科相关负责同志任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源站,负责日常工作。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宣传和舆情监控。

(二)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都要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重要工作和情况要及时向本级林长报告。为加强工作衔接,各县区要明确一名科(股)负责人任联络员,专门负责与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联络,每月20日前上报工作进展。

三、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于20213月至10月开展,分准备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整治、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准备部署阶段(3-4月)

1.成立组织,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专项行动通知,进行动员部署。

2.积极做好宣传发动,主动对接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营造浓厚氛围,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

3.各地要依托全国森林资源管理智慧平台统一提供的卫星遥感影像,开展全省范围内卫星影像判读;各地要充分利用历年森林督查成果,排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各类疑似问题线索,建立201311日以来全部案件数据库,实行台账管理。

(二)自查自纠阶段(5-9月)

1.各地对疑似问题线索、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逐一开展现地核实,对历年森林督查结果再核查。

2.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认真梳理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不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地方政策文件,并及时纠正。

3.各地对发现问题依法严肃查处,立行立改,对涉案林地应收尽收,及时恢复植被,确需使用林地的,查处到位后依法补办使用林地手续。

4.7月底前,省林业局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我市也要同步挂牌督办一批大案要案。

5.910日前,各地上报专项行动成果,包括案件数据库、查处情况等。

(三)重点整治阶段(8-9月)

重点整治与自查自纠压同步推进。

1.各地建立整改台账,将查处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针对自查自纠、查处整改不到位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根据行动进展情况,市林业局对各地专项行动进行督查督办,对走过场、弄虚作假、打击不力、问题严重地区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挂牌督办,必要时约谈相关林长。

(四)总结巩固阶段(9-10月)

深入总结专项行动成效和经验,找出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查缺补漏,完善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等工作。1010日前,各地提交专项行动成果报告,并选报不少于1个典型案例。市林业局于1015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典型案例、矢量数据库和成果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省林业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扎实措施全面摸清有关情况,严肃查处相关问题,特别是狠抓大要案查处,确保不留尾巴、不反弹。要加强督导,不得以文件、会议代替落实,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对于应报未报、应查未查,专项行动后再发生媒体或其他方式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依法严肃处理。各地要建立严格的问题排查机制,确保排查结果真实准确;要坚持依法查处,立行立改,具备条件的要立即回收林地、恢复植被;要按照《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提出追责问责建议;要积极建立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司法等部门联合处理机制,涉嫌犯罪的必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尤其对共性问题要深入研究,积极应对,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管,特别是重点加强公益林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池州市林业局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对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林业局决定成立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程元启  局总工程师

副组长: 汪文凯  局办公室主任

        陈劲林  局森林资源管理站站长

 员:陈    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

        赵念念  局自然保护地科负责人

        张亚萍  局林长办负责人、森防站站长

        胡维华  局场圃站站长

        周志军  局林业站站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森林资源管理站负责日常工作。

池州市林业局发布
发布时间:2021-04-12 17:10 信息来源:池州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