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医保秘〔2023〕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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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九华山风景区社会保障局、发展规划处,市属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完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6号)要求,重新梳理制定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整合后,设立15个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废止原17个涉及口腔种植的专科项目。规范整合后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见附件,所标注价格为本市三级、二级、一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政府指导价,不得上浮。
二、全流程调控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市三级、二级、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及药品总费用分别不超过3700元、3330元、2960元,包含种植全过程的诊察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麻醉费、药品费用,不包括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即刻种植和即刻修复加收、颅颌面部种植体植入加收、临时冠修复植入、种植体系统及冠(义齿)等费用。其中:医学3D 模型打印(口腔)、医学 3D 导板打印(口腔)通常只用于全牙弓等复杂种植,单颗常规种植确需应用时,相关3D费用应包含在调控目标之内。
三、引导民营医疗机构规范收费行为。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牙等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定价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比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对于承诺接受全流程价格调控的民营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及药品总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同级公立医疗机构总费用。
四、强化口腔种植价格监测检查。各级医保、卫健部门要切实做好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种植体等耗材实际采购情况、种植牙耗材、种植牙手术价格、患者次均费用等重点指标变化以及是否严格执行调控目标;将区域内价格排名靠前、群众投诉举报较多、拒绝参加种植牙集采或隐瞒报量的医疗机构作为检查重点,对发现的重复收费、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线索,以及不合理不规范检查诊疗行为,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通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规范收费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3年3月1日执行。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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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池州市新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
2.池州市停用新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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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医疗保障局???????????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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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