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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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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3552123011/201004-00001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成文日期: 2010-04-20 发布日期: 2010-04-20 15:31
发文字号: 池人口委〔2010〕38号 有 效 性: 已失效
标    题: 【已失效】关于印发《池州市人口计生系统开展打造“阳光计生”创建“两无一满意”先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6-3393976

 

【已失效】关于印发《池州市人口计生系统开展打造“阳光计生”创建“两无一满意”先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池人口委〔201038

 

各县、区,九华山、开发区人口计生委:

现将《池州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打造“阳光计生”创建“两无一满意”先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1、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4、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池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抄报:省人口计生委,省人口计生委纪检监察室。

抄送:市纪委纪第三纪检组,本委各科室、站,各主任。

 

池州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打造

“阳光计生”创建“两无一满意”先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打造“阳光计生”创建“两无一满意”先进村(居)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口委〔2010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开展打造“阳光计生”创建“两无一满意”100个先进村(居)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和政行风建设,促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

为扎实开展创建“两无一满意”先进村(居)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市人口计生委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区人口计生部门要迅速成立由纪检监察、计生协会、发展规划与信息、政策法规、流动人口管理等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开展“两无一满意”先进村(居)活动有序推进。

二、创建目标

2010年,市、县两级都要建设一批示范点。经研究,全市第一批创建目标共计100个先进示范村(居),具体任务分解见附表。以后逐年推广,经过5年的努力,全市打造“阳光计生”创建“两无一满意”先进村(居)力争达到村总数的85%以上。即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村民评议、民主监督规范完善,无违法行政和其它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行为,无二多孩政策外生育情况,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创建要求

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统一部署与指导意见,我市均由县、区统一规范计划生育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时限、公开的程序以及村民评议内容、评议方式,充分扩大群众参与权,坚持评、纠、建并举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市、县、乡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健全信访接待制度与委领导带案下访制度,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环境。

各县、区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造“阳光计生”创建“两无一满意”先进村活动,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行业作风和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村为主”工作机制和群众自治工作的有效载体,各市、县区、乡镇均要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统筹安排好、组织好、实施好创建活动,力求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全面落实“村为主”工作机制相结合;与打造“阳光计生”开展“双评工作”相结合;与优质服务强基提质提速工作相结合,以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推进。各地要将创建活动纳入到平时人口计生重点工作监测内容之一,开展不定期的督查指导,推动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实现今年的创建目标。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发布时间:2010-04-20 15:31 信息来源: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