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池政办 |
标题: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 文号: | 池政办〔2023〕32号 |
成文日期: | 2023-11-01 | 发布日期: | 2023-11-06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市生态环境局 | 咨询电话: | 0566-2045706 |
池政办〔2023〕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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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江南新兴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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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池州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23年10月
目??录?
一、开启池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新征程???? 5
(一)“十三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绩 ????5
(二)主要环境问题???? 8
(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2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14
(一)指导思想 ????14
(二)基本原则???? 15
(三)规划目标???? 18
三、深化五水统筹,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20
(一)加强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20
(二)持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 ????22
(三)开展水生态保护和修复 ????23
(四)加强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24
(五)保障重点流域生态水量 ????25
(六)推动长江岸线保护开发???? 26
四、深入推进池州市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治理???? 28
(一)长江干流(池州段)???? 28
(二)尧渡河???? 31
(三)黄湓河 ????32
(四)青通河 ????33
(五)秋浦河???? 34
(六)九华河???? 36
(七)陵阳河???? 37
(八)龙泉河 ????38
(九)升金湖???? 38
(十)平天湖 ????39
五、保障措施 ????40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40
(二)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41
(三)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41
(四)加强技术攻关,提高水环境监测预警能力 ????41
(五)整合生态环境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42
(六)实施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 ????42
“十四五”时期是池州市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创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美丽长江(池州段)的关键时期。“十三五”期间,池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升,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然而,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格局尚未建立、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艰巨、水生态修复工作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十四五”期间,池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应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线等多方面的有机联系,推进长江沿线、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进一步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通过规划的实施,实现建设绿色池州、幸福池州的重要目标,推动池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
一、开启池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新征程
(一)“十三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绩
自“十三五”以来,池州市结合“水十条”“三大一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等专项行动,围绕工业源、城镇生活源、农业源和农村生活源、船舶港口、水源地等方面实施整治,通过强化预警通报、定期调度等措施,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质状况总体为优,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在全省位于前列。
1.主要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全面完成
“十三五”期间,池州市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以污染物减排为抓手,强化工业源和城镇生活源工程减排,推进监督管理减排,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考核,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十三五”期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了21.46%和35.08%,圆满完成了“十三五”期间省政府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
2.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
全市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为100%,长江(池州段)、秋浦河、青通河、尧渡河、黄湓河、九华河、白洋河、龙泉河、七星河共计9条河流共17个国、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II~III类。2019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为60.16%,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考核指标。全市湿地面积达到55897公顷,湿地率6.66%,50%的自然湿地、70%的重要湿地(含市县级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自然岸线率大于35%。
3.环境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升
6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处理率为100%,污水综合利用率为73.5%,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6%,完成了“十三五”期间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75%的目标。主城区全部实现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城东污水处理厂和清溪污水处理厂合计处理能力10万t/d,主城区(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7%以上,完成了“十三五”期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5%的目标。
4.强化工业源和城镇生活源污染防治
推进6个省级工业园区新建管网23.8km,检测管网10.3km,修复管网30.3km。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正常运行,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完成建制镇、乡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市、县建成区全面实现雨污分流,全市主城区及县建成区部分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工作。
5.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大力推进河湖长制落地,健全组织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共设立四级河湖长2057名。积极开展长江沿岸生态修复和绿化提升工作,整治河湖问题3300余个、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18个,完成长江岸线(池州段)生态复绿提升10824亩。推进秋浦河下游城区清溪塔片区清洁小流域等2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74平方公里。
6.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
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包括:完成供水人口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其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边界标志及隔离设置;开展云山水库和天池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化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平天湖备用水源地建设工作。
7.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系统建立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和县处理”的一体化模式运行,实现“垃圾源头分类、定时定点投运、终端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达到日产日清。2020年,各县(区)累计处理农村生活垃圾17.6万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8.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明显
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全省率先完成主城区百荷公园、二院水塘、观湖、红河、南湖沟、南湖、平天湖排涝沟、市委北侧排水沟、赵圩、中心沟等10条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达到长治久清成效。石台县、青阳县、东至县先后完成县建成区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开展殷汇镇牛车河、牛头山镇前江莲花塘和长林村凌姓组池塘3处黑臭水体整治试点。
(二)主要环境问题
“十三五”期间,池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污染物总量持续削减,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池州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然而,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有待补充、统筹调配的水资源分布格局尚未形成、城镇生活源入河量依然较高、部分水域枯水期总磷超标现象时有发生、长江干流生态廊道和皖南山区生态屏障不健全、工业园区和矿山生态风险较高、长江岸线保护和利用措施不合理等问题依然存在。
1.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不健全
(1)饮用水水源地类型单一,备用水源地存在潜在的环境风险。饮用水水源地类型单一,主要为河流和中小型水库,储蓄水量受河流径流的影响较大。在丰水期时,水量充沛,能够满足县区工农业用水和应急用水的需求;在枯水期时,水量不足,NH3-N和TP等指标污染物有所增加,抗风险能力不强,仍有水质不稳定的风险。青阳县备用水源地储水量小,目前保有农业灌溉功能,水质和水量容易受到人类活动干扰。
(2)城乡一体化程度较低,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障能力不足。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工程零散分布,城镇供水管网覆盖行政村的比例较低,旱情期间供水量大幅削减,部分用户供水安全得不到保障,多年平均缺水10%左右,供水保障程度低,与高质量发展所需的用水保障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尚未全部完成,部分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取水点供水管网老化失修,水质净化设施简陋,易受到农村生活源、化肥、农药、畜禽养殖污染的影响,不能满足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
2.水资源优化配置格局亟待建立
(1)全市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匀。全年71.5%的降雨量集中在春季和夏季,冬季枯水期河湖水位显著下降,NH3-N、TP等指标浓度增加明显。全市水资源主要集中在长江区域,占池州面积70%的山地区域的水资源存量严重不足,在枯水期时,用水量和水质安全都受到很大的影响。
(2)尚未建立统筹调配的水资源配置格局。河道淤塞、河岸受人类活动扰动大等问题突出,在冬季枯水期时,水体径流缓慢,河湖互连互通能力下降,部分区域出现断流、滞水现象,生态流量保障不足。现有的河湖连通体系仅局限于城区内部河流之间,从长江向县(区)和乡镇调水的城市水网格局尚未建立,严重影响着水资源的空间调配工作,部分水域无法补充新鲜水源,多水源互连互通机制尚未建立。
3.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艰巨
(1)境内主要河流发源于山区,总氮背景浓度高。“十三五”期间,80%的断面存在TN超出III类水质标准的现象,冬季枯水期时水体中氨氮含量增加,提高了考核断面不稳定达标的风险。
(2)沿河耕地分布多,农业面源入河量大。尧渡河、黄湓河、秋浦河、青通河和九华河干支流沿河两岸耕地面积大,农业面源入河量占全部污染物入河量的比重大,农田与河岸之间缺乏足够的防护距离,难以有效控制农田面源污染。
(3)城镇生活源污水治理存在短板。城市主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合计处理规模为10万吨/天,不能满足“十四五”期间城市发展需求。老城区早期建设污水管网设施存在老化病害,出现渗漏、堵塞现象,县城建成区管网建设滞后、雨污混排等问题突出。
(4)升金湖中心点断面冬季TP超标严重。为保证越冬候鸟有足够的食物觅食,枯水期升金湖水位需降至1m以下,生态水量严重不足,且迁徙水鸟觅食过程中产生的粪便显著增加了水体中外源磷污染,导致枯水期断面水质TP超标现象时有发生。
4.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系统性和整体性不足
(1)河湖缓冲带和河滨带植被覆盖率低、土壤侵蚀量大。区域内河岸受到人类活动干扰,河道淤塞、植被覆盖率低、岸边生境碎片化,面源污染物的拦截净化能力低。分布在长江及重点河流两岸的农田,由于长年耕作导致土壤板结、保水固土能力下降,丰水期农田面源入河量高。
(2)水生态监测网络不完善。现有的水环境监测工作重点关注水环境质量指标,水生态方面仅监测叶绿素a指标,缺乏对水体中浮游生物种类和丰度的监测,尚未统筹建立涵盖物理生境、水体理化和水生生物等要素的水生态监测指标体系,不能满足“十四五”期间“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的要求。
(3)湿地资源过度开发,农业面源和农村生活源治理不足。“十三五”期间针对天然湿地的围垦力度有所减小,但长期围湖耕种和围湖养殖活动消耗了大量的湿地资源,停止开垦后的湿地土壤板结化严重、水体营养水平偏高、湿地植被群落结构简单化,生物多样性降低,很难在短期内恢复。湿地周边城镇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不健全、处理效率低下,流域内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农药造成较重的污染,部分河道、库塘内网箱养殖氮磷污染等问题突出。
(4)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滞后。各县(区)生态红线划定刚刚起步,湿地周边区域内涉水环境设施和项目仍有存在,湿地用途改变或填埋现象突出,擅自取土、放牧、烧荒、毒杀水鸟及其他野生动物等现象依然存在,对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平天湖湿地存在生态入侵现象,加拿大一枝黄花区域性繁殖,影响平天湖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安全。
(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任务
“十四五”规划把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作为重要目标,提出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任务。生态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主战场,国家在生态文明领域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将进一步加大,池州市在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中将面临众多好机遇,有助于从源头上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新的机遇
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总体战略为池州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指明了方向,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功能成为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池州市具有良好的生态发展基础,境内森林覆盖率超过60%,湿地面积占比接近6.8%,在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必将为长江(池州段)绿色生态廊道和生态安全屏障的构建、区域环境资源交易机制的建立、长三角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大量的机遇。
3.池州市政府长期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的重大投入为“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池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构建空间治理体系中的关键性作用。坚持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美丽池州新形象是池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十三五”期间,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点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池州市在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实施了一系列工程,为池州市“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水污染物持续削减任务重
“十三五”期间,池州市各县区实现工业源和城镇生活源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稳定达标排放,水污染物继续削减空间小。在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压力下,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推进水环境治理任务艰巨,为深入推进水污染物持续削减,需要进一步提升现有出水标准,持续增加环保资金投入,对池州市经济发展造成较大的压力。
5.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目标压力大
“十三五”时期,全市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II~III类,NH3-N、TP等指标下降趋势减缓,在保持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同时,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质目标进一步提升的难度较大。除2020年特大洪水外,“十三五”期间池州市水资源总量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冬季枯水期河流生态流量严重不足,长江及大部分河流干流水位下降严重,部分支流出现干枯现象,水体自净能力下降,造成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十四五”时期,如何保证枯水期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是池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重要挑战。
6.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尚未突破
“十三五”期间,工业源、城镇生活源等点源污染削减技术持续进步,污染物总量持续削减,但现有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主要是源头削减农药和化肥使用量、将农田与水域进行物理隔离等,污染防治效果不明显,针对农业面源的水生态环境治理技术尚未突破。池州市作为长三角重要的产粮区,在重点流域干支流两侧分布大量农田,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入河量占比大。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起点,面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美丽365体育:的新征程,以习近平新时代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以确保池州市水环境和水生态安全为根本目标,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池州市水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宗旨,科学设置池州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完善水环境污染物削减约束性指标管理,全面推进重要河流、湿地生态保护治理,以加强水生态监管能力建设为保障,实现池州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池州市水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空间管控,主体功能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格落实禁止开发区、农业发展区、生态涵养区、城镇聚集区的空间管控边界,全面提升空间保护开发质量效益,推进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划定主体功能区,构建主次分明的主体功能分工体系,统筹发展定位、开发时序、开发秩序,引导人口、经济和资源等要素合理布局。
2.保护优先,生态优先
强化禁止开发区域生态安全和文化资源的保护,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施严格的分类管制措施,提高森林公园及其周边区域的森林覆盖率和林地质量,禁止围(开)垦湿地、改变湿地用途或填埋、占用、污染湿地。严格保护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涵养区的生态环境,加大生态修复、培育生态经济,把生态产品供给和保障作为区域开发的重要任务,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饮用水源功能,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允许条件下进行适度开发。
3.质量核心,生态恢复
以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分流域、分阶段明确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任务,实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统筹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城镇和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理念,加强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力开展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程和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提高和稳定森林蓄水保土能力,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能力。切实加强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健全区域联动机制,实现江湖连通、水陆统筹,提高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性、系统性和科学性。
4.综合治理,统一协调
构建综合治理新体系,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线等多方面的有机联系,推进重点流域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改善池州市水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以池州市政府为主导,综合协调环保、林业、自然资源、水利、农业、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处理保育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实施有效的生态安全保障工程,制定重点突出、全面兼顾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方案,保证规划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要求,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统一组织和部门协同,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作用,建设规范有序的市场,强化环保产业支撑,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强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6.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队伍,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纳入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干部的考评体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司法保障,从硬从严、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形成环保守法新常态,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加快构建流量、水质、水生态相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数据共享机制。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十四五”末,全市地表水水质断面优良率(达到或优于Ⅲ类)达到100%,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升金湖水质得到改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入河总量持续削减;水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能力显著提高;美丽河湖建设及申报取得实绩。
2.指标体系
分别从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角度规划“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常规指标和亲民指标的规划目标。
(1)水环境
“十四五”期间,池州市在7个国控考核断面基础上,增设4个国控断面,国控考核断面总数达到11个。长江流域的尧渡河(东流)、秋浦河(双丰和入江口)、黄湓河(张溪)、青通河(河口)、长江(五步沟和民生水厂)地表水水质达到Ⅱ类;九华河(梅陇)、龙泉河(鄱阳石门街)、陵阳河(琉璃岭)、升金湖(中心点)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江口水厂、民生水厂、石台县二水厂、龙江水厂、牛桥水库及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2)水资源
“十四五”期间,秋浦河高坦断面的生态流量底线目标为1.22m3/s,底线生态流量保障率为90%,不新增干涸断流河流湖泊的数量。
(3)水生态
“十四五”期间,完成长江干流42km河湖生态缓冲带工作,湿地恢复(建设)面积88.21km2。
表1池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目标指标体系
“十四五”规划常规指标 |
|||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规划目标 |
水环境 |
1 |
地表水断面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 |
100% |
2 |
地表水断面劣V类水体比例(%) |
0 |
|
3 |
水功能区达标率(%) |
100% |
|
4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优于III类比例(%) |
100% |
|
5 |
乡镇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达到优于III类比例(%) |
100% |
|
水资源 |
6 |
秋浦河高坦断面生态流量底线目标(m3/s) |
1.22 |
7 |
高坦断面底线生态流量保障率 |
90% |
|
水生态 |
8 |
升金湖浮游植物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结果 |
亚健康 |
9 |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km) |
42 |
|
10 |
湿地恢复(建设)面积(km2) |
88.21 |
|
“十四五”规划亲民指标 |
|||
水环境 |
11 |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
0 |
水资源 |
12 |
恢复“有水”的河流数量 |
0 |
水生态 |
13 |
重现土著鱼类或水生植物的水体数量(个) |
1秋浦河(恢复赤眼鳟鱼) |
?
表2“十四五”池州市重点流域主要监测断面水质目标清单
序号 |
县/区 |
所属水系 |
河流名称 |
监测断面 |
2020 |
2025 |
1 |
东至 |
长江 |
尧渡河 |
东流 |
II |
II |
2 |
贵池、石台 |
长江 |
秋浦河 |
双丰 |
II |
II |
3 |
贵池 |
长江 |
秋浦河 |
入江口 |
II |
II |
4 |
东至 |
长江 |
黄湓河 |
张溪 |
Ⅱ |
Ⅱ |
5 |
青阳 |
长江 |
青通河 |
河口 |
II |
II |
6 |
贵池 |
长江 |
长江 |
五步沟 |
II |
II |
7 |
东至 |
长江 |
升金湖 |
中心点 |
III |
III |
8 |
东至 |
鄱阳湖 |
龙泉河 |
鄱阳石门街 |
III |
III |
9 |
青阳 |
青弋江 |
陵阳河 |
琉璃岭 |
III |
III |
10 |
贵池 |
长江 |
九华河 |
梅垅 |
III |
III |
11 |
贵池 |
长江 |
平天湖 |
平天湖 |
III |
III |
12 |
贵池 |
长江 |
长江 |
民生水厂 |
II |
II |
?
三、深化五水统筹,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一)加强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完善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重点开展平天湖备用水源地综合整治、民生水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有效防范城镇生活源和农业面源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合理规划城镇供水管网分布,推进县区供水管网向周边乡镇延伸,保障居民用水安全。
1.开展平天湖备用水源地综合整治
加强平天湖备用水源地河道面源污染防治,疏浚河道底部淤积的枯枝、树叶,开展生态调水补水工程,提高水体的流动性。在平天湖河道两岸开展河岸基底修复和水生植被建设以恢复水源地周边湖滨带和缓冲带的拦截净化功能,清除保护区内的涉水违章建筑,在平天湖上游建设水源涵养林涵养水源,开展河湖连通工程提高平天湖的生态流量。
2.推进民生水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开展民生水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设置一二级保护区物理隔离措施、增加标识牌和警示碑,实施取水口防护措施、建设水源地自动监测系统等。加强民生水厂断面生态廊道建设,清理保护区内的枯枝、树叶和生活垃圾等污染物,修复破损的生态环境,恢复河岸带的生态拦截功能。
3.延伸城镇供水管网,推进村镇连片供水
合理布局农村饮用水水源,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发展规模集中供水。实施村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着力解决现有的村镇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分散、水源地周边受人类活动干扰严重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跨村、跨乡镇集中供水工程,确保用水安全。
(二)持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
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完善园区雨污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有效削减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持续推进实施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和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提升市政排水能力。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
完善工业园区雨污管网建设。加强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雨污管网延伸建设,完善雨污分流,强化中转站污水的收集处理,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所有污水必须经预处理后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2.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
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协同治理。完善区域之间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延伸,保障区域内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优化污水泵站监管调度系统,通过泵站调控,避免出现处理能力不足或进水负荷过高的现象。
持续推进实施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和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县城)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开展排查检测,加快市政污水管网结构性病害点、错混接修复改造,提高进水浓度,减少溢流混流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影响。优化排水管网及调蓄设施建设,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因地制宜推行道路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系统化提升市政排水能力。
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结合实际及城市(县城)发展规模,现有超负荷运行的,加快启动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扩规,适度超前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严格执行规定排放标准,解决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
3.提升农业面源和农村生活源污染防治水平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鼓励开展生态农业和生态养殖,在农田面源直接入河区域,建设生态隔离带、截洪沟,建立有效的生态净化体系,提高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平。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鼓励采用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方式实现对尾水的处理。采用“分类收集、集中转运和集中处理”的模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鼓励采用第三方运维的方式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开展水生态保护和修复
大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实施重点流域河道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清理受污染的底泥,构建沉水、挺水植被群落,逐步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修复沿江河湖受损的河滨带和缓冲带,构建长江沿线绿色生态廊道,保障重点流域水生态健康。加强秋浦河、九华河、陵阳河、黄湓河、龙泉河上游水源涵养林建设,有效防治水土流失。
1.开展河道综合整治,改善河道生态环境
疏浚河道内腐烂植被和生活垃圾,开展基底修复工作,开展前置库和表流人工湿地建设,提升水体的净化功能。修复受损的河岸植被,提高自然岸线覆盖率。大力推进河道周边居民生活设施的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区域内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的处理。
2.修复沿江河湖受损的河滨带和缓冲带
开展池州市沿江河湖缓冲带生态修复工作,有效截留和削减入湖污染负荷,构建绿色生态廊道,促进河滨带植物群落结构的恢复,提高河滨带生物多样性,恢复河滨带的主要生态功能,保障城镇用水安全和水生态健康。在水质较好、生态环境较差的区域,打造国家级湿地公园,恢复河岸、河滩植被群落,在保水固土的同时,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
3.加强上游水源涵养林建设,防治水土流失
大力开展皖南山地区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有序推进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发挥高效水源涵养作用,全面提升生态系统保水功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
(四)加强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系统开展升金湖生态安全调查评估,揭示流域社会经济活动对湖泊水生态安全状况的影响,为升金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撑。提高池州市水环境监管能力,深化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中的应用,建设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增强池州市水环境质量、水生态安全的智慧监管能力。
1.实施升金湖生态安全调查评估
按照《湖泊生态环境安全调查与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重点针对升金湖流域经济社会影响、湖泊水生态状况、湖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开展系统全面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湖泊生态安全评估,从湖泊流域经济社会影响、湖泊水生态健康、湖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人类活动的调控管理等4个方面对湖泊的生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识别升金湖及其所在流域的生态环境问题,为正确开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依据。
2.开展水环境智慧监管能力建设
以整合共享、深化应用的理念,建成集物联网和大数据于一体的智慧环保监管平台,重点针对河湖水生态调查、底泥污染物评估、饮用水保护区监测和水环境智慧监管等方面,形成完备的监测、仿真、诊断、预警、调度、应急、处置和控制体系,建设集“智能感知、智能仿真、智能诊断、智能预警、智能调度、智能服务”为一体的环境智能保障,提高环境保护监管能力与环境调控能力,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五)保障重点流域生态水量
开展各县(区)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强化用水指标刚性约束,推动区域水资源合理配置,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完善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增强技术支撑能力,建立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合理引导推进水系连通工程,采取河道连通、清淤、生态护岸建设等措施,改善河流的连通性,增加生态水量补给,促进水循环,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最低生态水量。
1.构建现代水网,推动水资源合理配置
按照“节水优先、以水定需、优水优用、保障生态”的要求,统筹河道内外,对各水源、各县(区)进行统一配置,提出水资源配置总体方案。通过优化水资源空间分布格局,开展输水工程和供水工程建设,保障城镇和周边区域能够用上优质的生产和生活用水。
2.推动河湖连通和生态廊道建设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发展理念,遵循生态系统的自然规律、生态规律,系统治理水环境污染,改善水循环条件。在水域陆域过渡带和水域区,在保障水生态安全的情况下,通过开展水系连通工程和生态廊道建设,把治水与治田、治湖结合起来,降低蓝藻水华和水污染等环境风险的发生概率。
(六)推动长江岸线保护开发
加强对长江岸线保护利用,恢复长江绿色生态廊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和岸线开发利用区中已建和在建项目,实施严格的环境管控。东至县香口港区、大渡口港区不得建设排污口、围湖造田、围垦造地等项目。强化岸线环境监管,提高准入门槛,推动涉岸工程和资源整治,保障岸线持续利用。
1.细化岸线功能分区和边界线的管控要求
加强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和岸线控制利用区的分类管理,满足长江经济带保护和建设要求。岸线保护区应根据保护目标有针对性进行管理,规划期内禁止建设可能影响保护目标实现的建设项目;岸线保留区内项目的开发利用应考虑岸线的稳定性,岸线控制利用区管理重点是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类型或控制其开发利用强度。
强化岸线临水线和河道管理范围线的保护和管控,恢复长江岸段自然生态环境。将岸线临水边界线纳入河道管理范围,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禁止种植农林作物,禁止倾倒人工废弃物。按照堤防和护堤的管控范畴对河道管理范围线的有堤防段进行管理,无堤防段河道管理范围线的管控要求与临水边界线相同。长江两侧100m范围内除水利工程、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外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应加强岸段区域内防护绿地与生态空间建设,恢复岸段自然生态环境。
2.强化岸线管控能力建设
以统筹保护与开发、统筹专用与公用、统筹存量与增量、统筹水域与陆域、统筹使用与监管、统筹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为总体要求,开展岸线管控能力建设。明确岸线使用的准入门槛,严格审查岸线资源使用的申报条件,以保护生态岸线为重点,合理规划研究工业布局。推动涉河项目建设中岸线价值的成本核算,强化岸线有偿使用。建立权、责明晰的岸线管理制度,对于不合理利用的岸线,按照不同的类型实施调整。加强涉岸工程整治、岸线资源利用及陆域整治,保障岸线持续利用。全面细致调查岸线及后方陆域基本情况。
3.调整岸线功能区内不合理的项目
按照岸线保护目标要求和各功能区管理要求,以岸线功能区为单元,分析现状岸线利用的合理性,对不符合岸线功能区管理要求的岸线利用项目依法依规进行调整或清退,对岸线利用程度较高的岸段,严格控制岸线利用行为,并提出岸线整合意见。
四、深入推进池州市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治理
(一)长江干流(池州段)
以持续改善长江干流(池州段)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质量改善,大力推动美丽长江(池州段)水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区域内工业源和城镇生活源污染物持续削减,改善长江干流(池州段)水生态环境;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长江干支流河道综合整治,开展河湖缓冲带生态修复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构建长江干流(池州段)生态廊道,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完善长江干流取水口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障城区居民饮水安全;强化长江干支流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加强重点支流生态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保障枯水期生态流量。
1.加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园区废水处理能力
重点开展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和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废水预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新建工业废水收集管道,提升东至经济开发区工业废水收集能力;升级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的含氟、含氰预处理单元的设备和技术,增强不同种类工业废水的处理能力;在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增设臭氧氧化等深度处理单元,扩建废水处理规模,提高园区工业废水的收集和处理能力,削减工业源的污染贡献。
2.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推进城镇生活源污染削减
加快推进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修复改造,提高池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皖江江南产业集中区污水收集效能。开展东部城区污水回用管网建设,保障城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主城区新建天堂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城东污水处理厂,启动东至县、青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3.推进干支流水生态修复,构建长江(池州段)生态廊道
实施长江沿线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推进沿江河湖缓冲带建设,突破城镇面源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完善民生水厂断面上游生态隔离带建设和水生植被恢复,构建沿江绿色生态廊道。加强滨江区域生态护岸和人工湿地建设,重塑滨江区域水生态环境,增强物种的丰富度,为鸟类、鱼类提供良好的栖息地。开展园区水生态综合治理,推动沉积物内源污染削减,恢复河道水生植被群落。
4.增强沿江河湖生态用水,保障水环境安全
强化汇水范围内水系联通,提高水系的流动性和联通性。构建秋浦河-宝赛湖水流连接通道,维系水力联系和物质循环,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改善水生态环境状况,统筹水资源调配能力。以增强沿江河湖水体更新能力和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的,实施“三河五湖”水系连通和水生态综合治理,扩大河湖水环境容量,保障枯水期生态水量,改善枯水期区域水环境质量。
5.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障饮水安全
完善民生水厂水源地保护区生态隔离防护工程,减少降雨径流对河岸农田面源的冲刷和侵蚀。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建设,设置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控水源地水质变化。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工程,依法依规清除附近的居民点和生活垃圾,在内源重污染区域开展基底修复工程。
专栏一:长江干流(池州段)控制单元 1.水环境质量改善:支持天堂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三区协同污水管网工程、池州市老城区老旧管网提质增效修复改造工程、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及管网改造工程、池州市东部城区水污染防治项目、东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东至经济开发区“一企一管”污水管网项目、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和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支持池州市沿江河湖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池州市滨江区域生态修复项目、民生水厂断面生态廊道构建工程、东至经济开发区河沟水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和园区水环境生态湿地治理修复项目。 3.水生态流量保障:支持“三河五湖”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 4.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支持民生水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
(二)尧渡河
1.提升东至县城污水收集能力,减少污水溢流
加强对现有东至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实施东至县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修复老旧小区破损的管网,减少降雨径流对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的稀释,保障进水水量和进水水质,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2.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水生态环境
按照生态优先原则,抓住“生态”“清洁”两个核心要素,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基础,加强尧渡河汇水单元内干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清理河道内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防治农村生活源和农业面源污染物入河,减少水土流失,推进河道村庄环境整治,改善马坑河、菜坑河水生态环境。
3.加强河湖水量调度,保证生态流量
统筹尧渡河生态流量底线及闸坝、水库调度管理等相关要求,按照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沟渠调水方案、合理新建防洪闸,保障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流量。对尧渡河及沿岸小型湖泊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新建自排及防洪闸4处,对沿河6km堤防进行加固处理,新建亲水平台、亲水码头、观景平台,建设生态护岸。
专栏二:尧渡河控制单元 1.水环境质量改善:支持东至县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水生态流量保障:支持尧渡河与小型湖泊连通工程、尧渡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东流新闸拆除重建工程。 |
(三)黄湓河
1.恢复黄湓河及升金湖入湖区的水生态环境
实施黄湓河综合整治及升金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建设石笼生态护岸,减少季节性雨水对河道两岸的冲刷,营造水土保持林草和乔灌草相结合的缓坡植物带,恢复沿河水生植物,实现河湖岸线清理复绿,强化氮磷截留和污染物净化能力。
2.加强农村生活源污染控制
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流域水生态状况为根本目标,流域农村生活源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全面恢复黄湓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为升金湖国际湿地的保护提供良好的基础。强化黄湓河流域周边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生活污水尾水的人工湿地处理,合理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设施,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坡耕地与河滨缓冲带生态护岸和生态隔离带建设,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入河。
专栏三:黄湓河控制单元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支持黄湓河综合整治及升金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东至县黄湓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四)青通河
1.进一步提高青阳县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推进青阳县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的提高,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实施青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采用“A2/O+深滤池”工艺,扩建2万m3/d的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减少分散排放的生活源和污水溢流对青通河的污染,保障青通河河口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2.加强青通河水环境治理,推进小流域生态修复
以构建青通河绿色生态廊道为根本目标,加强青通河城区段生态涵养林和防护林建设,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减少城区地表径流污染。开展南部新城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河道清淤和生态护岸,恢复河道水生植被群落。推进大通河上游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疏浚淤塞的河道,提高水体的流动性,恢复河道自然岸线。结合黄泥河、东山河实际情况,实施节水型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改造临水坡耕地,建设乔灌草相结合的沿河生物缓冲带,减少水土流失。推动东山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疏通东山河河道,恢复东山河及东山水库周边生态环境。
3.提升区域水环境保护监管和调控能力
建设青阳县水环境智慧监管系统,采用GIS、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AI等技术,打造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将青阳县环境保护信息全部纳入平台中,为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提供智慧化服务,提高决策效率。
4.完善县城及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加强县城及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保护,清理保护区内与供水和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修缮一、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区域防护隔离设施,增设标识牌和宣传牌等,清理淤积物。增加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频次和监测指标,有效防范保护区内分散式畜禽养殖污染,保障水质稳定达标。
专栏四:青通河控制单元 1.水环境质量改善:支持青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 2.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支持青阳县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湿地一期工程、青阳县青通河城区段水环境质量工程、青阳县南部新城水环境质量工程、青阳县黄泥河小流域治理工程、青阳县东山水库生态水环境修复与区域调水工程、青阳县大通河上游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程、青阳县丁桥镇狮山河小流域工程。 3.水环境监管能力提升:支持青阳县水环境智慧监管系统项目。 4.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支持青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
(五)秋浦河
1.提升石台县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善管网建设
改造县城老旧小区污水管网,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提高石台县城区污水收集能力。加强城区污水管网向周边农村的辐射,进一步提高乡镇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能力,减少农村生活污水直接入河。持续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乡镇政府、学校、医院等聚集区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
2.推进秋浦河源头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强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开展秋浦河上游水源涵养林建设和河道湿地植被恢复。重点保护秋浦河源头、公信河、鸿陵河、官渡河河段,建设水源涵养林,恢复河岸植被群落和河滩湿地生态环境,助力打造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实施秋浦河干流河段水环境综合整治,疏浚淤塞的河床,恢复河岸植被群落,促进城镇径流面源污染物的截留。加强秋浦河(涓桥镇段和梅村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清理河道内淤积的垃圾,在重要河湾区构建挺水-沉水植被带,实施生态护岸,构建乔灌草相结合的绿色生态廊道,着力提高秋浦河流域生态恢复水平。
专栏五:秋浦河控制单元 1.水环境质量改善:支持石台县秋浦河沿线县城老旧小区污水支管网改造工程、石台县城乡污水厂管网一体PPP项目。 2.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支持石台县相关乡镇及支流小流域整治及修复治理工程、秋浦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水生态修复工程、安徽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秋浦河贵池区梅村镇段生态修复工程、石台县大演乡剡溪河小流域工程。 |
(六)九华河
1.进一步削减皖江江南产业集中区城镇生活源污染
加强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雨污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能力。新建一期和二期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实现雨污分流,减少溢流混流污水对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的影响。
2.开展九华河流域水生态保护和修复
以解决九华河干支流流域水土流失问题为主要目标,以马衙河、查村河、华阳河等为重点,按照生态优先原则,全面做好流域治理、生态修复、水系整治和人居环境改善。通过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乔灌草相结合的河滨缓冲带,开展河道水系综合整治,减少土壤侵蚀,发挥林草植被等水土保持设施控制和降解面源污染的作用。加强九华河和郭港圩堤防两侧缓冲带生态修复,构建石笼结构生态护岸,恢复岸坡缓冲带生态结构,增加生物多样性,有效拦截周边城镇面源污染物入河。
3.强化九华河流域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建设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智慧环保”系统,对污染源进行在线监测设施监控、利用生态环境大数据和GIS可视化系统打造环保大数据云平台。通过统一调配、全方位在线监测、实时云计算数据分析和远程反馈协助调整,进一步提高对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水平。
4.保障园区河道水生态流量
强化九华河流域水资源调度管理,保障园区河道枯水期生态用水。紧密结合区域水资源时空分布差异、枯水期水生生物生态需水量不足的特点,制定园区河道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拓深园区河道、兴建行洪闸,加强枯水期从九华河调水,保障园区河道水生植被生长所需的生态流量。
专栏六:九华河控制单元 1.水环境质量改善:支持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雨污管网延伸(一期)建设工程、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雨污管网延伸(二期)建设工程、九华山风景区九华乡重点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九华山风景区管网排查和管网整改工程。 2.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支持贵池区马衙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贵池区墩上街道查村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青阳县九华河中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钱溪河良好水体保护和生态廊道建设项目、郭港圩堤防生态护砌提标项目、九华河堤防生态护砌提标项目和旅游码头片区防护工程。 3.水环境监管能力提升:支持皖江江南产业集中园区水环境智能化管理及智慧环保项目。 |
(七)陵阳河
1.实施陵阳河水土保持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生活源污染防治
推进陵阳河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实施水蚀坡林地改造,增加森林植被覆盖率,提升流域内土地的水源涵养和土壤保持功能。加强对河道两岸农村居民聚集区生活源治理,有序推进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削减农村生活源入河。落实流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专栏七:陵阳河控制单元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支持陵阳河水土保持综合整治工程。 |
(八)龙泉河
1.推进流域农村生活源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统筹龙泉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重点抓农村生活源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削减农村生活源污染。沿河构建“生态透水植被带+植被缓冲带”的农业面源截留体系,减少农田降雨径流所产生的农业面源污染。
专栏八:龙泉河控制单元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支持东至县龙泉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东至龙泉河流域(泥溪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东至县昭潭镇永丰河小流域工程。 |
(九)升金湖
1.推进升金湖湿地保护与修复,防治流域水土流失
持续实施退圩还湖、退耕还湖,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推进湖滨缓冲带水生植被恢复,营造鸟类繁殖、栖息的良好生态环境,加强耕地集中区生态隔离带和居民聚集区人工湿地建设,恢复湿地植被物种的生物多样性,减少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水土流失。
2.科学分析升金湖生态环境保护现状,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开展升金湖生态安全调查评估,科学评估经济社会发展、水生态健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人类活动调控管理对升金湖生态环境安全的影响。推进升金湖湿地生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候鸟监测、人员管理、生态资产评估和科普宣传的智慧化环境监管系统,健全湿地资源干扰、破坏的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监督,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专栏九:升金湖控制单元 1.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支持升金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升金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贵池区唐田镇新桥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贵池区唐田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水环境监管能力提升:支持升金湖生态安全调查评估项目、升金湖自然保护区监管平台项目。 |
(十)平天湖
1.开展平天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河口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
实施平天湖湖体及上游白沙河、白马河及碧山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平天湖低排干沟和红河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完善湖滨缓冲带和生态护岸工程,减少城镇面源径流的入湖负荷;建设清溪河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提高尾水的处理能力;强化石马河、白沙河河道水生植被恢复,完善前置库和河道生态净化系统,恢复退化湿地生态系统的拦截作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
2.恢复九华河、平天湖及清溪河的水体连通性
依托自然河湖水系、调蓄工程、引排水工程,在不影响防洪、不造成新的水生态环境影响、保障水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恢复九华河、平天湖及清溪河的水体连通,逐步减少人为工程阻隔对水质和水生生物的影响,恢复水生态健康状态。
专栏十:平天湖控制单元 1.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支持平天湖水环境整治工程。 2.水生态流量保障:支持九华河-平天湖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部门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目标细化、责任落实、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注重实效、逐步提高、全面完成”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实行严格的问责机制。各部门应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各重点河流分年度的实施方案,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体系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完善市级层面水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重点针对水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功能区管理、入河排污口管理等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前置审批作用,杜绝出现新的污染源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发生。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价格等政策,完善现有地方政府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机制,探索在污水处理、污水回用、生态补偿等方面引入市场机制,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运行维护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
(三)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池州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机制,把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各部门业绩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考核业绩与领导干部任用相挂钩。要加强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其他渎职行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技术攻关,提高水环境监测预警能力
积极推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饮用水安全保障、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水源涵养林保育、水系湿地构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领域推广适用性技术,做好流域水环境治理技术集成和适用技术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培训工作,提高综合治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持续开展流域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流域监测管理平台和水面浮动监测站,及时了解掌握流域生态环境现状,识别主要水生态环境问题,研究流域生态环境未来变化趋势,建立流域生态环境预警和应急机制。
(五)整合生态环境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资金投入,推动环保部门和财政部门积极争取上级的项目和资金扶持。持续推动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平台,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多层次、多举措筹集资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生态工程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围绕水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活动,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
(六)实施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
建立水环境信息共享与公开制度,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实现水质、重点污染源、污染事故等有关信息的共享,加快各县(区)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并及时发布信息,让公众了解区域水环境质量。加强环境宣传与教育,调动全社会积极性,推动规划各项任务的实施。通过设置热线电话或公众信箱、开展社会调查或环境信访等途径获得公众反馈信息,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完善公众信访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公众对话沟通平台,方便公众通过多种渠道参与政府环境管理和监督。依法公开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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