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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九华山风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各承训单位:
为扎实推进退役军人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规范培训秩序,提升培训效果,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0〕23号)及《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池退役军人秘〔2023〕13号)文件精神,现有池州学院等22所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自愿申报2023-2025年度池州市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承训单位。经实地核查和综合评估,研究确定池州学院等22所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池州市2023年-2025年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单位,现予公布。
本通知确定的培训单位从2023年9月1日起开始承接我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在2023年9月1日前按规定承接技能培训、9月1日后不在本通知确定的承训单位内,但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尚未完成的,培训顺延完成并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培训结束后不再承担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关于印发池州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的通知》(池退役军人秘〔2021〕40号)同时废止。
确定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单位的,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承训单位资格。
附件:池州市2023-2025年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目录
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