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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在确定拟供应地块后,登录“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查询拟供应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情况,并适时向市生态环境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拟供应地块开展污染调查工作,凡属于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予供地。截至目前,全市共对66宗地块组织开展了土壤污染调查工作。
(二)扎实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下发后,我市立即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的土地节约集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率先印发了《池州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出台《池州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颗粒化落实方案》,细化了39项颗粒化任务,确定每一项改革目标、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预期成果。截至目前,召开领导小组会议4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周调度会25次,专项调度会5次。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专栏、工作简报、案例汇编中采用我市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12篇。39项颗粒化任务已完成8项,其余31项正在序时推进。
(三)深入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用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2022年8月17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池州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池政〔2022〕34号),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的全域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实行周统计、月调度通报、年考核机制。今年以来,处置2009-2022年批而未供土地5739亩,处置率24.33%,闲置土地4796亩,处置率60.31%,均超时序完成任务。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入库已于2022年完成,调查入库7688亩,再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成果已通过专家评审,2023年度计划再开发2664亩,各地通过收购储备、腾笼换鸟、增容技改等方式,自查已完成再开发2549亩。
(四)稳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东至县洋湖镇奠龙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因目前不具备实施条件,经申请同意,已调出试点名单。贵池区秋江街道梅里社区、民生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已经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同意(皖自然资修函〔2023〕90号)。目前试点建设用地整理项目、乡村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梅里安置点社区建设项目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均已立项;城市设计项目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安置区已经完成了土地的报批和供地手续。
(五)序时推进《池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出台。目前已编制完成规划文稿,并通过专家评审、分管市长审查会审查、自然资源和规划委会议审查及专家验收,目前正在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待定稿后提请市政府印发出台。
(六)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2023年度计划实施11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目前,11个已全部完成治理验收,修复面积约30公顷。
(七)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池政〔2020〕47号)年度实施计划,我局拟于今年开展贵池杏花村省级湿地公园、天台山省级森林公园2个自然保护地的确权登记工作,并与林业部门积极对接。截至目前,杏花村省级湿地公园已整合归并为贵池区秋浦仙境省级风景名胜区;天台山省级森林公园正在开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尚未获得批复。
(八)完成耕地保护目标划定。2022年5月7日,我市全面启动“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严格对照“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及上级下达的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了我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并建立数据库。省级下达我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控制数分别是170.98万亩和150.5万亩,实际划定耕地保有量任务数171.041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50.5350万亩。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于2022年9月28日发文正式启用安徽等6省“三区三线”成果。
(九)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若干措施的通知》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调研分析工作,梳理一批具有产业导入潜力的废弃矿山、关闭矿山,为市场化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提供项目来源。二是积极谋划市场化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目前,贵池区帝豪花岗岩矿市场化生态修复项目(安徽池州九华诗城文旅项目)已通过贵池区发改委的项目备案;项目详细性规划已经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审查,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2024年工作安排
一是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常态化做好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供应前的土壤污染调查评价工作。二是稳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三是持续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用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完成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四是继续与林业部门保持联系,结合省、市自然保护地最新优化调整情况,适时开展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工作。五是大力推动矿山生态修复提质增效。落实好已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后期管护责任。制定年度关闭矿山生态修复计划,强化日常督导,按期按质完成治理任务。督促在建生产矿山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跟进式修复责任。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