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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主题分类: 教育
标题: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池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池州市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池教体基(2024)71号
成文日期: 2024-07-03 发布日期: 2024-07-04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池州市教体局基教科 咨询电话: 0566-2317846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池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池州市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4 18:07
来源: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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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教体基(2024)71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和《安徽省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促进我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均衡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7年,基本建立符合本市的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调整机制,健全优质教育资源扩充机制,基本形成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优质特色、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的格局。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7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90%,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占比不低于30%;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学位供给总量进一步扩大,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持续稳定在99%以上;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扎实推进,培育一批优质特色高中,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稳定在92%以上;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融合教育资源覆盖率超过95%,特殊教育学校在20万人口以上的县实现全覆盖;德智体美劳育人体系更加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健全。

二、工作措施

(一)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1.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持续实施“安心托幼”行动,科学预判学龄人口峰谷变化,进一步优化幼儿园布局,满足就近入园需求。到2027年,30%以上的幼儿园举办2-3岁托班,全面消除幼儿园“大班额”。

2.健全普惠保障机制。持续保障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300元/生·年标准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提高标准。结合县域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

3.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深化学前教育教研改革,落实《安徽省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指导意见》,扭转教研功利化导向。注重促进教师专业能力提升,改进保育教育实践,提高师幼互动质量。助力幼小深度衔接,提升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的有效性,严禁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加大薄弱园改造提升力度,组建城乡学前教育共同体,通过城乡幼儿园结对共建,加快缩小办园差距。到2027年,全市组建不少于4个城乡学前教育共同体。

4.加强办园规范监管。加强民办园收费监管,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限价管理;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调控,引导经营者合理确定调价频率和幅度,必要时可开展成本调查并向社会公布,遏制过高收费。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资金账户的监管,督促民办幼儿园收费要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银行账户,统一管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大对民办园收费检查力度,对违规收费行为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5.优化优质义务教育资源布局。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建设用地使用标准等要求,科学编制区域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期限到期后,及时滚动修编。加强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给,优化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布点,小学服务半径一般不宜大于500米,初中服务半径一般不宜大于1000米。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要将学校改扩建纳入统一规划,同步实施。依法依规做好农村小规模学校并撤,建立闲置校舍处置长效机制。

6.推进优质学校挖潜扩容。各县(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基础条件好的、办学水平和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学校,“一校一案”合理制定挖潜扩容工作方案。积极探索校舍综合利用模式,因地制宜改造学校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学校空间利用效率。统筹利用老城区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公共服务用房和场地资源,通过改造后优先用于义务教育。通过建设新校区、名校领办新校、倾斜调配教师和编制等方式,在不产生大班额情况下,进一步扩大优质学校学位供给。

7.促推新优质学校快速成长。各地要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和安庆池州拥江发展战略,制定县域优质均衡发展目标,按照3至5年一周期制定新优质学校成长发展规划。大力加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建设,依托集团化办学管理运行机制,推动共同体学校管理共通、师资共融、资源共享、文化共建、家校共育。

8.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各县(区)要落实乡镇寄宿制学校省定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建好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适当整合小、散、弱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同时保障必要的上下学交通条件。鼓励在城镇建设公办寄宿制学校,满足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需要。落实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学业辅导和生活帮扶机制,支撑学生学习能力培养、生活习惯养成和身心健康发展,提升寄宿制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9.健全优质均衡推进机制。进一步落实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规划,明确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依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稳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区)督导评估认定。

(三)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10.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深入挖掘优质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优化招生计划安排,合理确定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持续完善国家引领、省级示范、地方为主的三级托管帮扶体系,加快县中标准化建设,推进县域高中办学水平整体提升。通过优质高中结对帮扶薄弱高中、改扩建优质普通高中等方式,持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总量。

11.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支持建设科技、人文、外语、体育、艺术等方面特色的普通高中,积极发展综合高中。在保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适应学生特长优势和发展需要,指导学校加强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课程体系建设,提供分层分类、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努力构建科学适切、内涵丰富、体系完备的学生发展指导课程体系。

(四)推进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

12.扩大特殊教育资源。20万人口以上的青阳县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石台县因地制宜设立特教班;鼓励市特殊教育学校和东至县特殊教育学校设立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部。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达标建设。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和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鼓励东至县建设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

13.促进普惠融合发展。开展残疾儿童受教育情况定期核查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优先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纳入资助范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学费和其他费用,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予以补助。探索开展融合教育示范区和示范校、特殊教育改革试验区创建工作。强化融合教育资源保障,完善市、县、校三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接收5名以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设立专门的资源教室。

(五)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

14.积极推进“大思政课”体系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开齐开足上好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统筹用好国家中小学思政课统编教材、《习近平新时代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等,挖掘用好红色资源,注重用好时事资源,将课程思政有机融入各学科教学。发挥高校思政人才优势,推动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建设,遴选推出一批思政“精品课”。提高教师专职化专业化水平,建立思政课教师教研共同体、集体备课制度等。上好开学第一课,持续打造“满城杏花颂经典”等德育品牌活动。

15.扎实培养科学与文化素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课程实施质量评估和课程标准实施质量监测。加强科学教育,开足开齐开好科学课程和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实验,推进课堂教学方式方法创新,遴选一批典型教学案例,建设一批科学活动室等科普教育阵地;拓宽校外科学实践渠道,每生每年至少参加1次以上的校外科普活动。深入实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

16.全面落实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健全立德树人系统落实机制,深化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推动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一体化建设。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水平。统筹社会资源推进教体融合,开足开齐体育和艺术课程。培育一批学校美育优秀教学成果,打造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校。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以校为单位制定劳动教育清单,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

(六)建设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

17.不断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弘扬教育家精神,推动构建高水平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培育打造“教育家型”校长教师队伍。加大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培养力度,精准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充分发挥市县教师发展机构职能作用。健全市、县、校三级教研体系,发挥各级教研机构专业支撑作用,推动各地各校常态化有效开展区域教研、网络教研、校本教研,强化基于教学实际问题和课(案)例的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18.有序推进教师交流轮岗。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立足集团内和城乡间为主实施骨干教师交流轮岗计划,加快实现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支持开展团队式交流,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加强县域统筹,促进思想政治、科学、体育、艺术、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校际共享。各地对培养、输送优秀骨干教师的学校给予奖励支持,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评优评先中予以倾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新招聘教师在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跟岗实习制度。

(七)推动基础教育数字化转型升级

19.发挥智慧教育平台作用。丰富优质资源供给,实现市县智慧教育平台联动融通,促进高质量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输送,切实发挥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使用效益。推广应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拓展应用功能,加大在智慧课堂、双师课堂、智慧作业、线上答疑、网络教研、个性化学习和过程性评价等方面融合应用。

20.全面提升师生数字化素养。将信息素养培育有机融入各学科教育教学,培养师生信息意识、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增强师生应用能力。组织参加“智慧徽师成长计划”,培养一批教育信息化领导力高的名校长和信息化教学能力强的名师。强化基础教育数字化专员队伍建设,为数字化应用提供技术保障。参加省智慧学校应用示范区、示范校遴选,发掘并推广各地在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的优秀经验做法。

(八)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攻坚

21.推进教育质量评价改革。继续完善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完善评价工作机制,有序推进质量评价督导评估工作。在实施质量评价督导评估的过程中,规范评价程序、优化评价方式、提高评价质效,充分发挥质量评价导向作用。

22.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探索完善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努力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就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成果,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完善“一依据、一结合”的中考改革模式,稳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使用;深入开展市级命题质量评估,坚持依标命题、难易适度、教考衔接,不断提高中考命题质量。

23.全面推进协同育人。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构建良好育人生态。推广使用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巡讲,研发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家长学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拓展社区社会实践教育空间,加强校外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育人优势。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采取务实举措,将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围绕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经费保障。统筹用好中央、省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坚持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大投入力度,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有效保障工作落实。

(三)加强宣传推广。加大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改革成果、经验总结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积极宣传改革的进展与成效,引导全社会支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

时间安排

1

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

市教体局

市发改委,各县(区)教体局、发改委

持续推进

2

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以及县中、特教学校标准化建设

市教体局

市发改委,各县(区)教体局、发改委

持续推进

3

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资金账户的监管

市教体局

各县(区)教体局

持续推进

4

指导各县(区)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挖潜扩容工作方案

市教体局

各县(区)教体局

2024年底前

5

指导各县(区)制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市教体局

各县(区)教体局

2024年底前

6

指导各县(区)合理确定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市教体局

各县(区)教体局

持续推进

7

建设科技、人文、外语、体育、艺术等方面特色的普通高中,积极发展综合高中

市教体局

各县(区)教体局

持续推进

8

鼓励有条件的县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

市教体局

市财政局,东至县教体局、财政局

持续推进

9

落实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相关任务

市教体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教体局、发改委、财政局

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