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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建成区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池州市公安局、池州市城市管理局、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严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为期三个月。活动结束后,实行整治常态化。
二、整治范围
(一)高速公路。
(二)国省道、县乡道。
(三)城市道路主次干道,学校、公园、广场、商场、办公楼和居民小区等周边道路。
三、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在主次干道,学校、公园、广场、商场、办公楼和居民小区等周边道路停车泊位以外停放的。
(二)驾驶机动车酒驾醉驾、涉牌涉证、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分心驾驶、不礼让斑马线、未按导向车道行驶及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三)骑乘摩托车和二轮、三轮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无牌摩托车和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的。
(四)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五)从事非法违规营运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通过现场查处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方式,严查严管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对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三)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摒弃陋习和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好全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池州市公安局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