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城执〔2023〕31号
关于印发池州市城管领域2023年生态环境
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分析研判生态环境形势,促进科学决策、精准发力,现将《池州市城管领域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11日
池州市城管领域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根据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全市城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建设环境优的美丽池州为引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认真做好生活垃圾填埋场关停封场、生活垃圾外运焚烧等前期工作,确保2023年底前实现全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二)强化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餐饮服务行业油烟净化设备安装、维护、净化效果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整治,试点开展餐饮油烟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
(三)完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面排查范围内生活垃圾填埋场、厨余垃圾处置项目、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生态环保问题易发点,制定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表”,抓好问题整改,强化运行监管,确保各项设施规范达标运行。
(四)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监管。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垃圾分类、入池堆放、及时覆盖等工作,要求各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及时清理、规范运输,严禁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运。对在建项目主体施工扬尘防治责任进行日常提醒警示,督促指导施工企业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严格管控渣土运输企业做好运输车辆密闭装置的检查维修和规范使用,实施密闭化运输。
(五)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结合城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事权,持续加大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油烟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违规倾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等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协同开展多部门、跨区域的联动执法,对问题项目和环境污染隐患项目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始终保持从严从重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对上级反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落实落细整改措施,由各分管领导带队,深入问题整改现场督查指导,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边查边改,在抓好已排查问题整改的同时,把重点放在深层次问题继续排查和整改上,让排查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七)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分片督导包保制度。进一步规范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工作,对涉及船舶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各环节的监管职责和监管点开展逐一梳理,对收集、转运环节提出规范要求,同时指导池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对接收的船舶污染物按相关规定规范处置。
附件:池州市城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