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0X639767/202409-00012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池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主题分类: |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成文日期: | 2024-09-06 | 发布日期: | 2024-09-09 09:42 |
发文字号: | 池发改环资〔2024〕688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池州市发展改革委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池州市财政局池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池州市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市发展改革委生态池州建设中心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6-2819205 |
池州市发展改革委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池州市财政局池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池州市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池发改环资〔2024〕6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1375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以竹代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4〕289号),深入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全面打造“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根据市政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制定《池州市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现予印发,请你们认真抓好落实。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池州市财政局
池州市林业局
2024年9月6日
池州市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为加快“以竹代塑”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1375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以竹代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4〕289号)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以竹代塑”作为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的重要抓手,实施科技创新提升、产业生态培育、产销对接促进、重点场景替代、社会宣传引导“五大行动”,加快建设竹制日用快消品精深加工、设备制造、收储交易、碳汇研究“四个中心”和N个循环利用产业园,有效提升“以竹代塑”动能、产能、效能,推动“以竹代塑”全链条全要素协调发展,着力构筑皖江“以竹代塑”产业生态圈,努力打造“两山”转化的池州样本。
(二)行动目标。到2027年,全市竹林面积保持在65万亩以上。培育竹产业规上企业12个以上,省级以上龙头企业5个以上。创建国家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园区1个, 在全国范围打造循环产业园30个,力争竹产业综合产值突破100亿元。建成竹半成品收储交易中心,年交易额超30亿元。打造10个“以竹代塑”应用场景,住宿、餐饮、商超等服务领域以及重点行业“以竹代塑”产品使用率大幅提升,全市“以竹代塑”影响力和竞争力跻身全国第一方阵。
二、实施科技创新提升行动
(三)大力推进技术创新。以我市竹产业龙头企业为依托,联合国际竹藤中心、南京林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等科研机构,组建池州“以竹代塑”创新联合体—竹产业创新研究院,开展“以竹代塑”产品、生产制造设备、竹林碳汇等关键技术研究攻关。(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科技局。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四)加快推进模式创新。推进与央企合作,在池州高新区、东至县南部山区、石台县东部山区、青阳县东部山区规划建立6-7个竹类生物质热解炭气联产项目,整合皖江、皖南、皖西以及浙江等周边竹林丰富地区资源,培育建设分布式竹资源综合循环产业园。(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强化标准引领。探索竹循环产业园、竹制品仓储等标准研制,支持企业牵头制定竹吸管等新产品团体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到2027年,制定“以竹代塑”产品团体标准和国家标准5个以上,引领全国构建竹吸管、竹签、竹拼接筷等技术标准支撑体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林业局)
三、实施产业生态培育行动
(六)加强竹林资源培育。引导鼓励林农以竹山入股、托管、租赁等方式开展竹山流转,推进基地规模经营。加快培育竹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支持组建竹业专业采伐队。完善竹林经营配套设施,重点围绕竹加工龙头企业原材料供给,推进竹林基地对外连接道路、竹林生产作业道路建设。鼓励建设竹山机械化经营试点。加强低产低效竹林改造,创建竹林复合经营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七)扩大竹产业初级加工网点覆盖面。按照“适度集中、固定选址、共享利用”的原则,鼓励竹产业重点村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就地初级加工网点,优化就地初加工网点布局,解决竹原料出路,实现竹农增收。到2027年,全市培育竹业专业合作组织为主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0个以上,培育竹产业初级加工网点30个。(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优化提升竹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大力拓展竹产品门类和层次,支持开发“以竹代塑”新产品,扩大在日用品、工业生产、建筑建材等领域的应用。加大竹加工废弃物利用的研发和产业化力度,推进种植培育、加工利用、林下经济等循环链接,形成跨企业、跨行业的循环经济联合体,实现优材优用、全竹利用、循环利用。到2027年,“以竹代塑”主要产品附加值、竹材综合利用率提高30%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加快“以竹代塑”产业集群发展。以池州高新区为依托,以智能竹吸管产业园为支撑,引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完善物流、信息、金融等配套服务体系,打造全国“以竹代塑”产品加工中心和智能竹制品设备制造中心,促进“以竹代塑”产业规模化、高端化、集群化发展。(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十)深入推进竹旅融合发展。以打造长三角生态康养首选地为主抓手,大力开拓竹林康养旅游产业,在江河、公路沿线建设翠竹生态廊道,打造以竹元素为主题的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创建竹林休闲康养基地、竹林和竹笋采挖体验基地、竹生态科普教育试点,推进竹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和生产,实现竹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的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和体育局)
四、实施产销对接促进行动
(十一)搭建长三角收储交易平台。建设长三角“以竹代塑”产品数字化收储交易平台,实现竹制品供需撮合、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制造云仓、线上店铺、行业咨询等功能。支持龙头企业建设竹材仓储交易实体,保障竹材原料供应,提高竹加工企业的运行效率。(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局)
(十二)加强“线下”推广对接。举办竹产业绿色发展大会,常态化开展竹产品推广对接活动,通过发布产品清单、需求清单、签订协议等方式,引导商贸流通企业与竹制品企业产销协同、供需对接,积极培育“以竹代塑”产品绿色消费市场,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
(十三)支持企业扩大国际市场。鼓励竹企业拓展跨境电商、直播带货等销售渠道,支持竹企业积极参加365体育:国际进口博览会、365体育: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上海国际竹产业博览会、世界制造业大会等国际展会,积极拓展国际销售市场,扩大国际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科技局)
五、重点场景示范行动
(十四)开展行政机关带头示范。倡导全市机关单位带头使用“以竹代塑”产品,新增政府采购时,鼓励采购竹制办公用品和生活日用品,鼓励将有关会务、接待用品替换为竹制产品,鼓励单位工会发放慰问品时采购“以竹代塑”产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管局、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
(十五)推进事业单位拓展应用。各公立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以及其他事业单位,除办公、内部食堂应用外,新采购床具、床头柜、书架、展架等,鼓励拓展应用竹制产品或材料,打造更多竹空间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十六)公共生活领域推广应用。优先在公共机构、旅游景区、商贸流通、餐饮住宿等领域,探索推广替代效果好、市场潜力大、公众易接受的“以竹代塑”产品,外卖餐饮领域试点推广使用竹吸管等竹制餐具。支持国有宾馆、星级酒店推广使用竹制餐具、洗漱“竹六小件”等,有条件的可以设立竹制品展示区,打造“全竹零碳餐厅”、全竹结构建筑等标志场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管局)
(十七)打造“以竹代塑”场景典范。鼓励各地在公园景区、景观小品、和美乡村等室外场景建设中加大竹产品推广应用。鼓励竹制品企业与旅游、家居、酒店等开展跨界融合,创建集竹产品体验、竹文化展示于一体的竹产业体验试点,打造“衣、食、住、用”全景式“以竹代塑”生活场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奖补政策,对市场主体在商贸、物流、旅游、服务等领域使用“以竹代塑”产品的,根据产品使用量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推动全竹场景运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六、社会宣传引导行动
(十八)加强社会宣传。结合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开展“以竹代塑”主题活动,举办“以竹代塑”进社区、进商圈、进公共机构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宣传“以竹代塑”产品优良特性,普及塑料制品造成的环境污染风险知识,引导公众形成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购买“以竹代塑”产品的生活习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
(十九)发挥机关干部带头作用。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要主动做“以竹代塑”产品的使用者、推广者,做绿色低碳环保理念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做美丽365体育: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带头营造绿色发展、低碳生活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直工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各单位)
七、保障措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推进“以竹代塑”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担任成员,建立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属地政府具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定期研究、协调“以竹代塑”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
(二十一)加强政策支持。将“以竹代塑”产品纳入政府采购支持范围。对竹产业补链作用强、带动作用大的初级加工网点设备和“以竹代塑”新产品智能制造设备,支持纳入池州市产业发展政策范畴。积极争取污染治理和节能降碳、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等中央预算内资金。将“以竹代塑”纳入绿色信贷支持范围,开发符合“以竹代塑”产业特色的金融产品。将符合条件的“以竹代塑”龙头企业作为上市后备企业予以重点培育。(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人行池州市分行)
(二十二)加强要素保障。加强对园区外的“以竹代塑”项目用地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初级加工网点厂房、竹业晒场、烘干及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纳入相关设施范围;对竹产业补链作用强、带动作用大的初级加工设备和“以竹代塑”新产品智能制造设备,按规定纳入我市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补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以竹代塑”重大项目用能和环保指标,实行市级统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
2024年推进“以竹代塑”重点任务清单
类别
序号
具体举措
牵头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产业发展
1
推进竹林示范基地建设,新建竹林复合经营示范基地5个(贵池区2个、其它县各1个)。
有关县区政府
市农业农村局
2
推进低产低效竹林改造,改培面积4000亩(每个县区各1000亩)。
3
新建(改建)竹业生产道路10公里(贵池、东至各3公里,石台、青阳各2公里)。
4
培育新增竹业专业合作社15个(贵池10个,东至3个,石台、青阳各1个);培育新增竹业家庭林场10个(贵池4个,东至、石台、青阳各2个)。
5
探索竹林收储经营模式,采取“国有平台公司收储+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经营”,建立5000亩竹林高效培育示范基地。
贵池区政府
6
培育新增定向竹初级加工网点15个(贵池2个,东至10个,石台1个、青阳2个)。
有关县区政府
市农业农村局
7
推进竹循环产业园母公司落地和我市首个示范项目投产,推进安徽楠竹低碳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和池州高新区竹循环产业园建成达产,东至竹循环产业园开工建设,石台、青阳竹循环完成项目选址和签约。
有关县区政府
市投资促进局
8
推进池州高新区“以竹代塑”日用快消品产业园建设,推进竹吸管产业园三期、平舍智能制造二期项目建设,完善提升中竹仓储标准化建设。
贵池区政府
市林业局
9
以安徽鸿叶集团、池州平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中池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推进与国际竹藤中心、南京林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合作等科研院所合作,联合组建“以竹代塑”产业创新联合体。
贵池区政府
市科技局
10
加快竹产业规上企业培育,推进安徽中竹仓储有限公司、安徽中池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入规。
市林业局
11
加强标准建设,支持研制ISO国际标准《竹饮用吸管》
市市场监管局
市场推广
12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使用“以竹代塑”产品,新增政府采购时,优先采购竹制办公用品和生活日用品;机关食堂率先推广应用竹吸管、竹筷等一次性竹制餐具。
市财政局
市直各单位
13
九华山风景区住宿餐饮等领域推广使用竹吸管等竹制餐具。
九华山风景区
管委会
14
国有酒店、宾馆先行试点使用竹制餐具、洗护用品、生活用品等,打造竹空间应用场景。
市财政局(国资委)
市文旅局
15
贵池区出台“以竹代塑”应用推广相关奖补文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竹制品社会推广。
贵池区政府
公共宣传
16
结合节能宣传周、生态环境日等,以“以竹代塑”为主题,开展竹制品宣传推介;在路口、公交站台等制作投放“以竹代塑”宣传展板、广告牌,引导公众树立抵制一次性塑料制品、购买竹替代产品的消费习惯
市发展改革委
市直各部门
17
举办首届“以竹代塑”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积极对外推广池州“代塑”竹产品。
贵池区政府
市林业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林业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林业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信局
市工信局
市林业局
市林业局
市管局
市商务局
市林业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建局
市交通局
市商务局
市林业局
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