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003280140M/201908-00018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扶贫 |
成文日期: | 2019-07-29 | 发布日期: | 2019-07-29 11:36 |
发文字号: | 池政办秘〔2019〕7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任务清单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市乡村振兴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6-3383779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任务清单的通知
池政办秘〔2019〕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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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1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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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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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一、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扩大消费 |
1.推动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定点帮扶工作内容。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攻坚”倡议活动,鼓励全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金融机构、大专院校、城市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签订长期定向采购合作合同,优先从贫困地区聘用工勤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和到贫困地区旅游。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活动。鼓励各级工会、群团组织按照规定到贫困村开展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副产品企业参加驻军单位特别是驻贫困地区部队定点采购。 |
市扶贫开发局、市委统战部、市直工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管局、池州军分区、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 |
2.动员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消费扶贫。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和就业安置、项目开发、客源输送、定点采购等多种方式,采购或推销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依托社会扶贫网、农产品展销会等平台,针对贫困地区策划相关主题活动,展示、推介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和乡村特色美食美景。将消费扶贫相关活动纳入全市社会扶贫日活动总体方案,在市内主流媒体发出倡议。 |
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开发局、池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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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动结对帮扶县区建立消费扶贫协作机制。石台县与凤台县、贵池区与潜山市要深化交流协作,组织引导本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与结对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多种形式开展旅游营销推介,开辟旅游扶贫专线,不断扩大人文交流,实现互利共赢。进一步完善就业脱贫帮扶机制,组织实施好贫困地区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 |
市扶贫开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池区政府、石台县政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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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力拓宽贫困地区流通销售渠道 |
1.完善农产品供应体系。支持市内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和贫困地区农村合作社、农户开展“农批零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产销对接活动。鼓励供销合作社、邮政、电商和商贸流通企业在贫困地区建设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扶持一批消费扶贫示范企业,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引领作用,对贫困家庭、贫困地区的产品进行收集、分级、包装、检测、配送,形成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联动。支持电商企业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积极发展“定制型消费扶贫”。 |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开发局等 |
2.发展农村电商。继续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继续完善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公共物流配送中心和村级电商公共服务站,积极为农村电商经营者提供产品开发、包装设计、网店运营、产品追溯、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支持县区申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鼓励在地与大型电商企业和有条件的零售企业开展合作,设立特产馆、扶贫频道和农产品销售专柜,为贫困地区产品销售提供便利。 |
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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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拓展农产品销售途径。组织粮食收储库点和肉类收储基地优先收储本地农产品,优先安排储备粮轮换和最低收购价粮食销售计划。大力推进贫困地区产品“八进”和高校、企业“四送”活动,积极开展“会展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参加农交会、农贸会、茶博会、展销会等,专设消费扶贫展区,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优势农产品。鼓励贫困地区在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设农产品销售专区。推动贫困地区建立农产品滞销预警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引导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到贫困地区集中采购滞销农产品。 |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开发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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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快流通服务网点建设。鼓励贫困地区因地制宜新建或改建一批产地仓、气调库、冷藏冷冻保鲜库等设施,积极争取省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设施、商贸物流设施等建设。鼓励供销合作社、邮政和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整合产地物流设施资源,推动产地仓升级,增强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等综合服务能力,探索建立从产地到餐桌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支持贫困地区建设一批集客运、物流、商贸、邮政、快递、供销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推动邮政快递在贫困乡村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 |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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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面提升贫困地区供给水平和质量 |
1.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以优质、安全、绿色为导向,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在贫困地区大力推进“三品一标”标准化生产示范。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安全优质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在贫困地区率先推广食用农产品安全种植养殖控制规范和技术规程,率先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追溯机制。支持石台县优先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强化产地与消费地监管信息共享、协调对接。 |
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等 |
2.提升农产品规模化供给水平。围绕特色粮经作物、畜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等,优化区域布局,推动贫困地区进行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认定。鼓励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在贫困地区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等模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合作建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设施农业。积极争取国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提高贫困地区农产品初加工率。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工程,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统筹安排有关农业产业化资金,加大对贫困地区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及重点环节的支持。 |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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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推动制定区域性扶贫产品标识,合力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提高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辨识度。引导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主题宣传、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宣传和展示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品牌等。加强对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相关合作社的信用监管,推动市场监管抽查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
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开发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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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促进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休闲旅游景区道路系统、道路绿化等建设,推进贫困地区较大自然村硬化路建设,积极开发推广低造价农房建造技术,加大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倾斜,积极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旅游。加快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对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贫困户实施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三改一整”工程。提升通村公路的通行能力,实施街道硬化和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工程,进一步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全面提升休闲观光农业旅游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
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 |
2.提升服务能力。引导高等院校等单位帮助贫困地区培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人才。支持贫困地区成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协会、产业及区域品牌联盟等组织,推进区域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品牌建设。积极创建一批文化旅游名县、特色名镇、特色名村和休闲旅游示范点。 |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开发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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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规划设计。加强对贫困地区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调查,深入挖掘绿色生态、红色传统、历史遗存、民族特色、民俗文化等资源。动员乡村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开展扶贫公益行动,为贫困地区编制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专项规划。支持高等院校、旅游企业与乡村旅游扶贫村建立长期帮扶关系,在产品策划、运营管理、旅游商品研发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撑,为贫困地区旅游线路设计、产品开发、品牌宣传等提供专业指导。 |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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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宣传推介。支持贫困地区组织开展农事节庆活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主题推介活动等。借力新媒体平台,多渠道推介我市贫困地区精品景点路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互联网”模式,广泛深入推介我市贫困地区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不断提升旅游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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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组织领导 |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立足工作职能,进一步细化实化相关举措,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消费扶贫深入开展。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 |
市扶贫开发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等 |
六、完善利益机制 |
依规完善公司、合作社、致富带头人与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人口在农产品销售、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中的参与度。发挥消费扶贫对集体经济和贫困人口增收的辐射带动作用,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增强贫困人口与市场对接能力,统筹兼顾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贫困户增收。 |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扶贫开发局、市财政局等 |
七、强化政策支持 |
统筹相关政策资源和资金项目,以供应链建设为重点,支持开展消费扶贫示范。对在贫困地区从事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企业,特别是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根据带贫减贫成效,结合有效融资需求给予扶贫贷款支持,同时在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按规定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激励,积极组织申报国家有关奖励。探索建立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购买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带贫成效突出企业、合作社的产品相关数据,并作为政策支持、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市扶贫开发局等 |
八、强化督促落实 |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市直定点帮扶的重要内容。将消费扶贫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 |
市扶贫开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等 |
注:有多个责任单位的,按职能分工分别负责,排第一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没有列出责任单位但具体内容涉及本单位职能的,要按时间要求主动向牵头责任单位报送有关工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