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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800003280140M/201910-00009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成文日期: 2019-10-12 发布日期: 2019-10-14 08:07
发文字号: 池政办秘〔2019〕91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6-2819128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池政办秘〔20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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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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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2? ???

(此件公开发布)


池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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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2019128号)要求,确保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时高质量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整体谋划新时代池州市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形成全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蓝图”,加快转变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方式,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优先划定不能进行开发建设的范围,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国土安全底线、粮食安全底线和历史文化保护底线,集约节约用地,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城镇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

(二)坚持开放联动、全域统筹。发挥池州市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中的西向门户节点城市作用,推进市、县联动发展,促进安池铜城市组群协调发展。协同航空、港口、高铁、高速等综合交通资源,推进城市群有序发展。坚持市、县统筹,双向协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

(三)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协调优化各类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通过“增绿留白”等方式适当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和开敞空间,改善人居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坚持全域覆盖、用途管制。建立覆盖全域、涵盖各类空间资源的“一张图”数据库,依托省信息平台形成市、县数字化“一张蓝图”,强化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运用。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加强现行空间性规划实施评估,将各类空间性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城乡空间规划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健全规划用途管制,监督规划实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 摸清家底。

1.统一空间底数底图。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基础数据,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地理国情普查、林地变更调查等各类调查数据,分析市、县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现实状况、趋势变化、结构布局、空间效益,总结特点、分析问题。

2.开展“双评价”和“双评估”。开展市、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双评价”,明确市、县资源禀赋特征和生态环境短板要素,为全域国土空间发展与保护格局奠定坚实基础。评估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成效和问题,明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重点。

(二) 谋定战略。

1.明晰发展目标。全面落实国家、省级重大战略部署,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综合确定城市定位。落实全国、长三角一体化、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提出规划目标和具体管控指标。结合“双评价”,合理确定城乡发展规模,引导资源配置。

2.谋定发展战略。落实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要求,明确池州市及各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与发展愿景。明晰产业、生态、文化、空间等发展策略,统筹重点发展区域,协调各部门、各县区行动,凝聚发展合力,提升区域地位。

(三) 优化格局。

1.构建总体格局。统筹“山水田林湖草”等保护类要素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类要素布局,体现全域分区差异化发展策略,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2.划定保护格局。按照“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要求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构建以各类自然保护地体系为主体的生态保护格局、强化底线约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统筹矿山资源、岸线资源保护与利用,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体系,明确以“三条控制线”为主导的各类红线在市、县规划中的管控边界,强化国土空间分区和管制以及用途结构优化,推进国土空间生态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

3.优化发展格局。对全域空间进行综合谋划和布局,识别重点城镇、重点开发区、重点协调区、特殊地区等战略地区,对农业、城镇、村庄、产业、特殊功能区等进行分类发展引导。构建农业发展格局,合理确定城乡居民点格局,优化城乡体系布局,明晰市域城镇体系,推进城镇发展和乡村振兴。提升产业园区的集聚和创新能力,提高产业用地效率,明确推进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目标、路径、重点方向与区域。

4.确定支撑体系。在长三角基础设施一体化的背景下,加强区域衔接、城乡统筹,对区域交通网络、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要素进行统筹配置。预留并管控重要设施廊道用地,优先满足重大公共安全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需求。

5.国土用途结构优化。围绕规划管控目标和方向,按照建设和非建设、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两条主线,以优先满足生态用地需求、保障农业用地尤其是耕地资源、提升国土景观风貌、协调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城镇工矿用地,明确主要用地的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提出结构优化的重点和方向。

(四) 提升品质。

1.全面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坚持以“人民城市为人民”为目标,服务于高品质生活和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水平蓝绿网络与公共空间体系,构建高品质居住社区与公共服务体系、打造高质量创新体系与产业布局。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强地下空间利用,鼓励土地混合使用,倡导公交引导城市开发(TOD),提高空间资源利用效率。

2.加强总体管控和风貌塑造。明确城市“四线”管控体系,运用总体城市设计手法,科学组织城市景观和公共空间体系,从塑造风貌、预留视廊以及天际轮廓线等角度提出相应控制要求,划定城市开发强度分区,确定城市设施重点控制区,提出下位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的管控条件。

(五) 组织实施。

1.综合整治。统筹确定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任务目标与布局,明确城市更新、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矿山整治等各项整治修复任务目标和重点区域,确定整治修复、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

2.实施传导。对全域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实施总体控制,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层级提出规划控制指标。明确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提出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县区指引,落实上下层级规划的承接和传导,同时通过重要控制指标和空间形态控制要求强化对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传导。

3.实施监督。同步推进“一张图”数据库建设,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同步上报,依托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进行监督。

四、任务分工

根据编制工作需要,以生态优先、资源管控、全域统筹为指引,围绕池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领域和重大问题,开展市级研究专题不少于10个(由规划编制单位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商选定)和县级研究专题各4(详见附件2)

五、时间安排

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至2019年10月底)。成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启动政府采购程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二)专题研究和规划编制阶段(至2020年6月底)。开展资料收集、实地调研、分析论证、专家咨询工作,形成专题研究成果,按照专家组论证意见完善成果内容并全面开展池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同时进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库建设,形成池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

(三)规划成果协调论证阶段(2020年7月-9月)。完成对社会和部门等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工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经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经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同意,形成报批成果。

(四)规划报批阶段(至2020年12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市政府批准、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库建设,验收合格后汇交至省自然资源厅。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成立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详见附件1),负责审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规划成果,对规划编制重大问题进行决议。各县区参照市里做法成立相应协调机构。同步开展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公开招标选定规划编制单位。

(二)强化经费保障。市、县区两级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资金。根据工作复杂程度等因素,由市和各县区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市本级占29%、贵池区占22%、东至县占22%、青阳县占22%、石台县占5%,规划编制费用纳入市、县区2020年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

(三)强化公众参与。坚持“开门编规划”,使规划编制的过程成为广纳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的过程。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全面深入宣传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意义,形成尊重规划、按规划建设的良好氛围。健全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机制,鼓励组建多学科、专业化、综合性相结合的编制技术团队,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手段,广泛听取社会意见,促进公众参与,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实现共谋、共建、共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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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名单

2.专题研究课题清单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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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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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雍成瀚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方能斌 ?市政府副市长

???员:鲍旭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柯万忠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

张士平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程国清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马胜利 ?贵池区政府区长

盛国星 ?东至县政府县长

巩文生 ?青阳县政府县长

章文静 ?石台县政府县长

徐友华 ?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张江南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胡学慧 ?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王春生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徐树生 ?市财政局局长

胡军保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戴卫东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罗辛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江兴来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崩兴宇 ?市水利局局长

程炎生 ?市商务局局长

?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陈贤道 ?市统计局局长

王枞红 ?市林业局局长

王春英 ?市数据资源局局长

朱光阳 ?池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

杨春波 ?池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胡军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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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究课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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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级专题研究课题清单

专题一:池州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专题二: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专题三: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专题四:池州市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

专题五:池州市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

专题六: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中的池州市发展战略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研究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专题七:池州市乡村振兴战略研究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

专题八:池州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和生态空间保护研究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

专题九:池州市国土空间魅力特色发展研究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

专题十:池州市国土空间管控研究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

专题十一:池州市国土空间支撑体系研究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

专题十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县级专题研究课题清单

各县分别开展县级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县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各县根据实际,适当增加有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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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19-10-14 08:07 信息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