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003280378W/201904-00006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公路 |
成文日期: | 2019-04-22 | 发布日期: | 2019-04-22 10:38 |
发文字号: | 池交建〔2019〕31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池州市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交(竣)工验收抽查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李志翔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6-2125723 |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池州市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交(竣)工验收抽查方案》的通知
池交建〔2019〕31号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九华山风景区交通局、平天湖风景区建设环保处,市地方公路局、市质安局:
为规范和完善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交(竣)工验收抽查方案》要求,我局制定了《池州市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交(竣)工验收抽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4月22日
附件
池州市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交(竣)工验收抽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池秘〔2018〕166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配套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18〕3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工作,提高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市交通运输局计划每年对全省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以下简称“扩面延伸工程”)交(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及抽查的组织工作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应高度重视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职责,于4月底之前完成上年度项目交(竣)工验收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对各县(区)扩面延伸工程验收工作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于5月底将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汇总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查。
二、抽查范围
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扩面延伸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且已通过交(竣)工验收的项目均纳入抽查范围。项目所涉县(区)抽查全覆盖。原则上每个县(区)抽查乡镇3-6个,里程规模前三位的乡镇必查。
三、抽查方式
抽查工作采用实地查看现场和查阅验收资料方式,内业、外业工作相结合进行。项目随机抽取,各县(区)抽查里程由年度建设计划规模确定,其中:建设计划里程在100公里以下的,抽查比例不低于15%,且里程不少于10公里;建设计划里程在100公里以上的,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四、抽查内容
内业抽查包括:项目开工日期、基础资料和完工情况;外业抽查包括:项目建设里程、路面宽度和附属设施。
1.开工日期。查阅资料,项目须在2018年元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
2.完工情况。实地查看和查阅资料,项目须完工且通过交(竣)工验收。
3.建设里程。实地查看,项目实际建成的里程与年度计划下达里程不一致的,按照实际实施的里程认定。
4.路面宽度。实地查看,路面宽度低于3.5米的路段,不计入该项目认定里程;路面宽度大于3.5米但低于4.5米的路段,未能提供县级人民政府关于该项目建设标准(路面宽度)的批准文件,不计入该项目认定里程。
5.附属设施。实地查看,检查项目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附属设施的实施情况,包括培路肩、水泥混凝土路面灌缝、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段是否实施防护工程等。
6.基础资料。查阅资料,检查项目交(竣)工验收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
五、里程认定
1.开工日期和完工情况为抽查的关键内容,必须同时满足要求,有一项不通过,则该项目认定里程计为0。
2.所有抽查项目累计建成里程如大于省厅计划下达里程,以省厅计划下达的里程为认定里程;所有抽查项目累计建成里程如小于省厅计划下达里程,按实际建成里程计为认定里程。
3.附属设施、基础资料整理等存在明显不足的,该项目里程暂不作认定。待各县(区)整改落实到位,由市交通运输局复核认定报省交通运输厅后纳入认定里程。
4.将县(区)所有抽查项目认定里程与抽查项目里程之比定义为抽查合格率。通过抽查合格率推算该县(区)最终认定的里程。推算方法为:县(区)最终认定的里程=该县(区)上年度计划下达里程×该县(区)抽查合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