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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800003280319R/202004-00111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成文日期: 2020-04-20 发布日期: 2020-04-22 10:10
发文字号: 池水利办〔2020〕45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池州市水利薄弱环节治理项目运行管护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池州市水利局水利管理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6-2819086

 

关于印发《池州市水利薄弱环节治理项目运行管护方案》的通知

池水利办〔20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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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水利(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九华山农村工作、财政局:

现将《池州市水利薄弱环节治理项目运行管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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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水利局??池州市财政局??

2020420日? ? ?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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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水利薄弱环节治理项目运行管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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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运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安徽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实施方案项目清单》和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项目范围

本方案涉及的项目范围为列入池州市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实施方案项目清单实施的项目,包括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等项目。

二、主体责任

堤防、泵站、小型水库、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等工程的运行管护责任主体为产权所有者,负责落实保障运行管护经费、建立健全管护制度、组织开展日常运行管护工作、划定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等主体责任,保障工程正常运行。

三、运行管护举措

(一)运行管护工作体系。

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运行管护遵循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省市县乡四级分级、分层次的运行管护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市水利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工程的运行管护工作;市级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市本级实施项目运行管护工作;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直管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工程的运行管护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工程运行管护工作;乡镇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非县级直管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工程的运行管护工作。

(二)运行管护工作模式。

根据水利工程特点,推广专业化、社会化等工程运行管护模式。工程管理单位或所有者负责具体管护工作,没有专门管理单位的,由乡镇水利站、村级水管员落实具体管护职责。各运行管护责任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专业运行管护队伍进行运行管护,运行管护能力不足的,鼓励以服务外包、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选择服务质量好、信誉高的专业机构,参与设施维修养护、日常运行管理等工作。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运行管护,应积极探索采取统招分签等方式确定区域运行管护保障单位。

(三)运行管护具体内容。

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人员岗位配置和应急预案等;规范开展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注册登记并按期更新,定期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堤防安全评价,有序实施水库降等或报废工作;做好工程巡视检查,随时掌握工程运行状态;做好日常安全管护工作,在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按照规定做好工程调度运行工作;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及时发现、制止非法采石挖砂、倾倒垃圾和渣土、乱搭乱建、占用水域等违法行为并及时报告;实施工程维修养护,消除工程缺陷和隐患,确保工程完好、正常运行;定期开展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设施运行情况监控、基础信息核查、信息共享检查、系统功能测试等工作;做好工程技术档案和运行管护档案的归档与管理工作。

四、资金保障

市县(区)要多渠道筹集工程运行管护经费,积极推动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以使用权人或直接受益主体自行筹集经费为主的资金筹措方式,进一步强化工程水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盘活经营权,切实保障工程运行管护经费。运行管护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工程的日常巡查、操作运行、检查检测、安全生产、维修养护等工程运行管护费用。各工程运行管护责任主体要规范资金管理,严格各项财务制度,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五、监管措施

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工程运行管护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市水利局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等,作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运行管护评价,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


池州市水利局发布
发布时间:2020-04-22 10:10 信息来源:池州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