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指出,要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农村改厕2.24万户,4个二类县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继续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逐步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支持农民群众开展“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的村庄清洁行动,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最美庭院创建活动。全面完成2019年71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启动2020年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