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要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筹资、统一实施、统一验收、统一入库”原则,结合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土地复垦整理、村庄规划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举措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年建设10万亩以上,到2020年确保建成110万亩。实施“两区”建管护行动计划,加强96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65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实现精细化管理。以“两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眼于50年一遇旱涝标准,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推进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实现用地与养地相结合。